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19號)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高校畢業生集體戶口在學校保留超過兩年處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戶籍室開展已離校學生集體戶口在學校滯留超過兩年的處理工作。
根據昌平公安分局下發的清理名單,經學校保衛處、就業指導中心、研究生院、教務處共同核查,整理出我校畢業/結業超過兩年及已退學的戶口滯留學生名單(見附件)。
請上述學生于2024年12月11日前聯系學校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并請各位師生相互轉告。超過時限仍未主動辦理戶口遷移的,由屬地松園派出所按照戶籍管理的要求直接辦理戶口遷出,戶口遷移地址為該生入學時戶籍遷來地址,戶口遷移證有效期為四十天,打印的戶口遷移證由學校保管。戶口處于遷移狀態時有可能影響戶籍相關業務的辦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將由個人承擔。
聯系電話:010-89733461,郵箱:bwc@cup.edu.cn。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保衛處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