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屆畢業生借出的戶口登記卡,請務必在6月10日前歸還,從6月10日起,畢業生戶口卡一律不外借,以便核對信息,與戶口相關的手續不再辦理;
二、畢業生戶口遷移地址填寫須準確無誤,戶口遷移地址需本人跟落戶地聯系,以落戶地派出所或落戶單位的具體要求為準;
三、北京生源和戶口未遷到學校的畢業生不在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的范圍之內,直接辦理畢業轉單蓋章即可;
四、京外生源的畢業生辦理出國的,如果將戶口保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需本人憑該中心蓋章的“出國人員集體戶口辦理申請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領取戶口卡;
五、領到戶口遷移證后要及時辦理落戶手續,遷出未落戶(手持遷移證)而造成遷移證過期,導致不能正常落戶的,由本人負責;
六、逾期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憑“就業報到證”(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七、畢業轉單“保衛處”蓋章,由班級負責人統一收齊轉單后到保衛處蓋章并領取戶口遷移證和戶口卡,轉單上注上學號、姓名,按學號排序(建議轉專業班級在6月29號下午或7月1號辦理)。
辦理時間:本科生6月29日,研究生6月30日,補辦7月1日
辦理地點:新綜合樓北樓A座105
咨詢電話:89733461
保衛處戶籍室
2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