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處(室)、中心、校屬總公司:
2010年寒假來臨之際,為切實加強寒假期間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單位應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認真宣傳貫徹消防和交通法律、法規及學校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交通安全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醒大家無論是外出旅行還是上街購物,都要保持思想警惕,避免出現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放假之前各單位要開展一次安全檢查。主要針對辦公室、實驗室、學生宿舍的水、電、氣以及貴重物品,進行認真細致地檢查。做到無人房間斷水、斷電、斷氣,防止發生“長明燈、長流水”等現象。各單位應將所屬實驗室、辦公室房間鑰匙統一保存在本單位值班室,將實驗室負責人手機電話貼在門旁,一旦發生跑水、漏電情況時,便于及時處理。
三、我校屬防火重點單位,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內(包括潤杰、陽光學生公寓、管院)銷售、燃放各類煙花爆竹。各院(系、部)、后勤公寓服務中心、潤杰萬千物業公司要特別加強對潤杰、陽光兩個學生公寓春節期間留校學生燃放煙花爆竹的禁放管理工作,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在公寓內和樓外無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四、校內公寓服務中心和潤杰萬千物業公司,要高度重視假期留校學生的住宿安全問題,落實學生外出請、銷假制度,在外過夜的學生要經各院、系黨總支副書記或輔導員批準。
五、留校學生嚴禁在宿舍使用電器做飯、燒水,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員;嚴禁賭博、酗酒。
六、各單位要落實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重視安全保衛工作,堅守值班崗位,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如遇緊急情況請立即報告??傊蛋嗍遥娫挘?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times, serif">3256)和保衛處值班室(電話:3333)。
七、以上內容,請各二級單位安全負責人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