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單位: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級安全工作決策部署,加強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深刻汲取近期連續發生的南京“2·23”、北京“2·25”電動車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近期,國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我校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近年來快速增長,同時帶來的火災風險隱患等問題更為突出。各單位要認真汲取南京“2·23”、北京“2·25”電動車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加強單位安全管理,積極引導控制增量,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堅決防范類似事故在我校發生。
二、開展排查整治
各單位要立即組織對所屬人員、所屬區域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進樓入戶充電、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立即清理搬離,重大隱患報告學校保衛處,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深入宣傳警示
利用“開學安全第一課”、展板櫥窗、公眾號、LED屏等宣傳陣地,利用火災案例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宣傳警示教育,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以及安全使用規定,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引導,增強安全意識。
四、加強全鏈條管理
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要求,不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不進行非法改裝,加強電動自行車臺賬管理,嚴格落實“雙牌證”管理制度,進校后停放在指定區域,充電時應確保安全,加強門衛管理和校園巡查。對于偽造校園通行證、違規充電和停放、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保衛處將采取記錄在冊、就近暫扣管理、校內通報、納入所在單位年度考核等措施,對于違規且不配合管理者,將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請全體師生員工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發現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和安全違規違法行為時,請撥打保衛處24小時值班電話:89733333。
保衛處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