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和《關于開展2024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 成立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學院2024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和發布本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進行資格審核和考核遴選學生等。
組長:宋先知
副組長:李兆慈
成員:薛亮、羅情勇、周蒙蒙、武曉光、蒲景陽、于富海
聯系人:范卓穎、任爰諳
2. 成立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學院2024年本科生轉專業監督小組,負責監督轉專業工作的各個工作流程。
組長:廖廣志
成員:羅嗣慧
聯系人:崔梓玉
二、本科生轉入
1. 報名對象:
全校所有工科專業
2. 轉入專業:
2022級本科生,可轉入碳中和能源創新班資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三個專業之一。由學生根據自愿原則選擇擬轉入的專業;
2023級本科生,可轉入碳中和能源創新班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五個專業之一。由學生根據自愿原則選擇擬轉入的專業。
3. 在以前的學習中受到過學校學業警示勸告和各種處分的;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且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其他不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4. 成績要求:
轉入2022級的學生要求,轉入前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必修課成績總優良率達到60%,專業年級綜合測評總排名在前50%。必修課成績排名在前40%;
轉入2023級的學生要求,轉入前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必修課成績排名在前50%。
5. 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將根據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的報名申請,確定面試名單,轉專業學生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面試;轉專業工作小組將組織學生面試,面試過程中,每位面試者準備3分鐘的自我介紹,并回答面試小組成員的提問;根據面試表現,工作小組成員進行現場打分。
6. 根據初審及面試結果,初步確定轉入我院學生名單,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完成擬錄取。
三、學籍及教學管理
1. 經批準后轉入能源創新班(包括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專業)的本科生學籍異動從發文公布后生效,一經生效,不得退回原專業,轉專業前的在校學習時間計入在校學習年限。
2. 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從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需按照能源創新班培養方案的要求學習、考試。
3. 轉入能源創新班的學生自新學年起,將按批準轉入專業的標準繳納學費。
4. 轉專業后,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能源創新班學習,不接收降級轉入學生。轉入后需要對照原專業培養方案與能源創新班培養方案差異進行補修(由學生本人在選課階段于教務系統中選擇課堂);畢業資格審核時,課程學分要求全部按照能源創新班對應年級培養方案規定執行,且要求補修的課程必須合格。
四、時間安排
1. 4月24日至4月30日學生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 學生所在學院完成審核(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學生轉專業申請操作指南),過期不再接受報名。
2.5月6日至5月26日,學院對申請轉入本學院的學生進行審核和遴選,并安排面試(面試時間確定后再通知),選拔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后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完成擬錄取。
3.5月27日至5月31日,教務處對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復核和公示。
五、注意事項
1.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對于申請兩個及以上不同專業的學生,一經查出,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2.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學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