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的相關規定,結合教務處《關于開展2024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定相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如下:
一、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學生轉專業有關的政策,執行轉專業的具體工作,并負責對專業情況及轉專業要求進行咨詢。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邱萍
副組長:張嵩
成員:于開元、王雅君、徐泉、詹洪磊、孫暉、李勃天、劉峰、李田放、金瑋、賈婷
二、轉專業申訴小組
組長:葉海木
成員:張瑛媛、孟曉宇、苗昕揚、孫暉、李然家、周凌希
三、審批流程
1. 申請者需按照要求提交:
(1)申請轉專業的本科生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申請并請所在學院輔導員、院辦完成審核,申請操作指南見附件;
(2)上傳一份本人成績單電子版,成績單需有教務處蓋章(在可信電子服務系統可自行辦理);
(3)如有獎項,請上傳獎狀等相關證明文件電子版。
我院將對提交申請的學生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的同學需按我院要求參加面試,不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初審及面試結果,初步確定擬轉入我院學生名單,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進行公示。
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完成本學期原專業的教學所有要求(包括實踐環節),夏季學期的課程按新專業班級的培養方案進行。
四、轉入學生要求
1. 申請者必須心理健康、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良好,在以往的學習中無掛科記錄。
2. 所學專業應為理工類專業、管理類或經濟類專業,且學習成績在原專業排名前70%以內,英語水平中等及以上。
3. 申請者應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未受到過任何處分。
4. 學院接受2023級學生及少數優秀的相近專業的2022級學生,不接受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其他不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的。
可轉入專業 |
可轉入人數 |
2022級 |
2023級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1 |
10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1 |
5 |
儲能科學與工程 |
1 |
不限 |
五、時間安排
1. 4月30日17:00前,申請學生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完成提交申請并請所在學院輔導員、院辦完成審核,過期不再接受報名。
2. 5月12日前,進行轉入學生初審工作,并在學院主頁公布面試名單。
3. 5月20日前,學院安排面試,并根據初審和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學院主頁進行公示。
4. 5月26日前,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教務處。
5. 5月27日-5月31日,教務處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復核和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校發文予以公布。
六、注意事項
1.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對于申請兩個及以上不同專業的學生,一經查出,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2.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3.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4.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轉入專業學習。如擬降級轉入的,需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于9月份辦理降級手續。
5.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從2023-2024學年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執行轉入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同時需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學生轉專業前取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予以認可。轉專業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核以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為依據。
本辦法解釋權歸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