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2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學院推免研究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
(一)推免工作小組
組長:李永峰
副組長:張嵩 邱萍 黃國勇
成員:于開元 李葉青 徐泉 劉峰 王榮亮
(二)推免申訴小組
組長:葉海木
成員:吳天宇 孫暉 李勃天 劉峰 王榮亮
(三)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小組
組長:邱萍
成員:于開元 李葉青 徐泉 于浩波 吳天宇 姜偉麗 孫暉 李勃天 周洋
二、學院推免研究生基本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三)身體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標準。
(四)所有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前三學年必修課的學習且前三年必修課程成績總優良率達到50%及以上;前三年專業年級綜合測評排名均在前50%。
三、學院推免研究生遴選辦法
(一)學生申請
學生須填寫推免申請表,自主申請推免生資格,并獲得我校2名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推薦。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生資格。申請表及專家推薦書見附件1、2。
(二)推薦專業
所有學生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錄取專業由接收學校確定。
(三)推免類別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類別包括:普通研究生、“專業+管理”復合型人才專項、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創新創業人才專項和國家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
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種推免類別。
(四)排名辦法
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以及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評價。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具有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排名。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滿分70分),在進行必修課成績計算時使用課程的初次成績進行計算,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10%(滿分10分),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占20%(滿分20分)。前三年課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學期。
(五)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統計辦法
1.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規定執行。
2.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按照專業分別統計。
(六)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統計辦法
1.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規定執行,每年綜合測評排名總人數以各專業當前在讀人數為準。
2.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按照專業分別統計。
(七)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成績統計辦法
1.審核內容及分數
考核內容 |
考核方法 |
滿分 |
權重 |
參軍服兵役 |
服役及退伍相關證明 |
100 |
10% |
國際組織實習 |
錄用通知、實習證明等 |
100 |
10% |
志愿服務 |
志愿服務累計時長及重點任務表現等 |
100 |
10% |
科研論文 |
核心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見刊發表 |
100 |
30% |
科研競賽 |
競賽級別及獲獎等級 |
100 |
40% |
2.審核成績計算方式
審核成績= 參軍服兵役分值*10% + 志愿服務分值*10% + 國際組織任職分值*10% + 科研論文分值*30% + 科研競賽分值*40%
審核成績折合成20分制,作為研究生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成績,計入推免綜合成績。
3.審核說明
①志愿服務審核說明
以志愿北京線上系統中志愿時長為準,取專業最高志愿時長對應80分,以此為依據進行比例換算,得出專業所有學生志愿時長對應的加分(得分四舍五入)。獲評省部級以上活動優秀志愿者榮譽稱號加10分/次,參加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動及重大賽會任務順利完成者,加10分/次,優秀活動志愿者和重大活動、賽會志愿者由審核小組認定。
②科研論文和科研競賽審核說明
學生提交相關材料,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小組組織考核學生現場答辯,答辯專家組現場評定。
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專業領域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單位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且已見刊發表,方可以申請參加考核。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具體得分由審核小組認定。
在互聯網+、挑戰杯等全國性大學生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的獎勵方可以申請參加考核(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賽事類別和獎項得分上限以學院認定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學科競賽庫作為參考,科研競賽原則上只取一項,具體得分由學術專長答辯專家組根據競賽含金量認定。團隊組隊獲得獎項的,按照隊長和隊員進行區分,隊長得分為獎項得分的2/3,隊員得分為獎項得分的1/2。(隊長是指獲獎證書上排名第一的參賽學生)
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審核時間:2023年9月12日
審核地點: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主樓A座417會議室
審核內容: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方面的表現。
(八)擬推免生遞補辦法
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人選、本院其他專業候補人選、其他學院候補人選。
(九)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學前,有下列情況者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并通知接收單位:
1.不能如期畢業,或不能獲得學士學位者。
2.有違法違紀行為而受到紀律處分者。
3.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4.其他違背推薦條件者。
四、時間安排
(一)9月4日,各學院和相關部門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審核后予以公示執行。
(二)9月12日前,學院完成所有本科2021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和學術專長審核以及專業排名。
(三)9月13日12:00前,所有擬申請推免的學生將推免申請表和專家推薦書交所在學院輔導員審核。
(四)9月15日學院審議、確定擬推免名單,公示擬推免生名單,并將擬推免名單報教務處。
(五)9月16日-9月25日,學校公示、審議、確定推免名單后上報。
五、公示辦法
校內公示的人數為學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選人數和每個專業推薦的候補人選(滿足推免基本條件并提交申請的學生),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擬推免名單、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查詢網址:http://www.hztuling.com/cnem/index.htm
六、其他
(一)本細則由新能源與材料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二)其它未盡事宜由新能源與材料學院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附件1 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2 本科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附件3 自愿放棄申請聲明
附件4 取消申請資格的說明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