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校研究生的優良學風,提高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2021年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葉海木
副組長:黃國勇、邱萍、鞠斌杰
成員:于開元、李葉青、劉峰、周凌希
組成人員崗位發生變化的,相應人員自動調整。
二、獎勵標準和申請基本條件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嚴格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執行。其中,專業碩士應在工作站進行專業實踐及畢業設計工作,在站時間滿足培養方案要求。
三、評審標準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科學研究、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同時兼顧在學生工作、社會工作、集體活動等方面的具體表現,綜合考慮候選人各方面表現確定推薦排序。
1.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2.綜合測評要求: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30%。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學科競賽、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研究生,可適當放寬綜合測評要求。放寬范圍由評審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評價標準:
博士:按第一作者發表文章的數量及級別進行排名。按照國外SCI收錄、國內SCI收錄、EI收錄、中文核心期刊等的級別排名;級別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章的數量排名;文章級別和數量相同的情況下,考慮參加國際會議的等級、成績、綜合測評等。
碩士:優先推薦參加市級及以上學科競賽并獲獎、以第一作者發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的文章、第一作者申請發明專利、第一作者取得軟件著作權的學生,其次綜合考慮研究生參加國際會議(親自參加并作口頭報告或作展版交流)、發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文章(取前三作者)、申請發明專利(取前三位作者)、申請軟件著作權(取前三位作者)、研究生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進而推選優秀學生。
4.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條件下企業實習報告優秀者優先考慮。
5.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6.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杜絕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所有獎學金參評資格,并按照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
四、指標分配方案
1.按照研究生類別、參評人數,分配學術型、專業型名額。
2.同一類別各專業名額分配時,參考各專業參加綜合測評人數,并向研究生培養質量較高的學科適當傾斜。
五、評審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評審領導小組評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請:
(1)登錄學生教育管理平臺(http://xgc.cup.edu.cn/Sys/)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2021年10月8日17:00前。
(2)如實填寫《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2: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電子版),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021年10月8日17:00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clxg_cup@163.com,紙質版材料提交至主樓A409輔導員辦公室(過期提交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評審實施細則組織評選答辯,根據答辯結果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擬獲獎名單將在學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反饋,評審領導小組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注: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新能源與材料學院所有。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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