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實踐是研究生獲得實踐經驗,提高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的重要環節。充分、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依據專業實踐大綱,現制定專業實踐考核辦法和評分標準。
一、專業實踐考核內容
專業實踐考核包括個人總結、導師評價和學院考評三部分。
1.自我總結。研究生實踐結束后撰寫專業實踐總結報告,報告字數不少于5000字,包括專業實踐計劃完成情況、實踐內容與成果、實踐收獲(包括知識、能力和素質等方面)等。
2.導師評價。根據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表現和提交的實踐總結報告,校內外導師對其實踐能力、職業素養等做出系統的評價。
3.學院考評。依據專業實踐大綱,制定專業實踐考核辦法和評分標準,并組織校內外專家對研究生專業實踐情況統一進行答辯。
專業實踐考核成績(百分制)=校內導師專業實踐報告評閱成績*30%+校外導師專業實踐報告評閱成績*30%+答辯考核成績*40%
二、專業實踐考核安排
1.專業實踐考核形式: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因工作站處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暫時未能返校的研究生可通過線上方式遠程參加。
2.考核答辯以系為單位分組進行。答辯考核小組設組長1名,答辯專家不少于3人,由校內外專家組成;考核答辯安排(材料工程組)見附件1。(化學工程組安排另行通知)
3.專業實踐答辯時間不少于15分鐘,其中研究生匯報10分鐘,專家提問、學生回答5分鐘。
4.各答辯小組考核成績優秀率不能高于50%,材料與化工專業考核標準見附件2。
5.學校每年組織開展校級優秀專業實踐評選活動。專業實踐考核導師評閱成績、答辯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優秀的,學院按照不高于專業實踐派遣人數10%比例擇優推薦。推薦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研究生院審核,經審核通過的,學校頒發校級“專業實踐優秀獎”榮譽證書,并擇優評選出年度“專業實踐卓越獎”和“專業實踐指導教師卓越獎”。
三、其他
專業碩士研究生在專業實踐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專業實踐考核成績為不及格:
1.專業實踐不認真,未完成論文開題的,或未完成專業實踐計劃的;
2.違反科研誠信和學術道德的;
3.違反學校、基地有關規章制度,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
4.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等。
附件1 【材料工程】2019級專業碩士專業實踐考核答辯安排
附件2 材料與化工專業實踐考核標準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