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學院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激勵我院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更好地支持其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關于做好研究生獎助工作的通知》(財教〔2013〕22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中石大京研〔2017〕16號)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修訂)》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細則。
一、成立2019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蒲俊霖
副組長:黃國勇、鞠斌杰
成員:戈磊、李葉青、姜大強、羅聃、孟曉宇、劉峰
二、獎勵標準和申請基本條件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5200元/人/年;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一等9600元/人/年、二等7200元/人/年、三等4800元/人/年,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比例為一等30%、二等40%、三等30%。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等級及獎勵標準進行動態調整。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嚴格按照《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修訂)》執行。
三、評審方式
1.博士研究生依據人事檔案、學籍變動等情況進行評定;碩士研究生依據研究生錄取類型和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排序評定。
2.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排序原則:從先到后依次為推免生、第一志愿錄取學生、院內調劑錄取學生、院系調劑錄取學生、學校調劑錄取學生,同檔次學生按照推免排名和研究生入學考試分數高低排序,同檔次同分數學生按照英語科目分數排序。
3.根據排名順序和“四舍五入”的原則確定最終學業獎學金等級。
4.兼職輔導員和行政助理學業獎學金評定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2+X”一專多能人才培養計劃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的暫行規定》執行。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