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的相關規定,結合教務處《關于開展2021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訂相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如下:
一、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副院長任組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專業負責人、各專業本科教學副主任、本科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學生轉專業有關的政策,執行轉專業的具體工作,并負責對專業情況及轉專業要求進行咨詢。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邱萍
副組長:鞠斌杰
成員:葉海木 李葉青 高旸欽 孫暉 劉夢頔 夏丹 楊江夏
二、轉專業申訴小組
組長:蒲俊霖
成員:孟曉宇、姜大強、李然家
三、審批流程
1.申請者需按照要求提交:(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新能源與材料學院)》紙質版,要求有輔導員簽字及所在學院公章;(2)一份本人成績單紙質版,成績單需教務處蓋章(在可信電子服務系統可自行辦理);(3)如有獎項,請提交獎狀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紙質版。以上材料請于5月6日17:00前交至主樓A410院辦劉老師。
2.我院將對提交申請的學生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的同學需按我院要求參加面試,不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初審及面試結果,初步確定轉入我院學生名單,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進行公示。
4.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完成本學期原專業的教學所有要求(包括實踐環節),夏季學期的課程按新專業班級的培養方案進行。
四、轉入學生要求
1.申請者必須心理健康、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良好,在以往的學習中無掛科記錄。
2.所學專業應為理工類專業,且學習成績在原專業排名前70%以內。
3.申請者應模范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未受到過任何處分。
4.學生轉入新專業后,需按照培養計劃進行部分轉入專業的課程學習。
5.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和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接受2020級學生及少數優秀的相近專業的2019級學生,不接受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簽有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的、已轉過一次專業的、無正當轉專業理由的學生申請轉專業。
五、時間安排
1.5月6日17:00前,申請學生將轉專業申請表、成績單及其他支撐材料紙質版交至主樓A410院辦劉老師,過期不再接受報名。
2.5月7日-5月10日,進行轉入學生初審工作,并在學院主頁公布面試名單。
3.5月18日前,學院安排面試,并根據初審和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4.5月21日前,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報教務處。
六、注意事項
1.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對于申請兩個及以上不同專業的學生,一經查出,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2.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3.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4.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轉入專業學習。如擬降級轉入的,需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降級手續。
5.2020-2021學年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
從2020-2021學年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執行轉入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同時需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學生轉專業前取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予以認可。
6.轉專業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核以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為依據。
本辦法解釋權歸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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