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1.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是教育部對其部屬高校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購匯優惠政策,于每年年底進行申請,如果各位老師在科研項目中有付匯需求,務請于每年年底關注財務網站,按要求進行申請;申請成功的老師在下年度付匯時請遵照限額付匯流程進行;
2.填寫借支票憑證要求:1)注明經費卡卡號;2)電話號碼要求填寫座機號和手機號;3)用途:匯**大學外匯;4)金額請按估算匯率填寫在限額欄,并在后面標注外幣匯款金額;5)有項目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
3.限額付匯所需材料:1)科研經費外協單;2)支票;3)國外合作方開具的形式發票復印件;4)收款人信息電子版,列明收款人開戶行、收款人開戶行地址、收款人名稱、收款人賬號、收款人地址、SWIFT碼;
4.五萬美元以下普通付匯所需材料:1)付匯申請,說明匯款用途,金額等,并由主管院長及財務處處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2)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若外文合同還需要翻譯件。復印件及翻譯件須加蓋騎縫校章;3)借支票憑證,填寫要求同“說明2”;4)收款人信息電子版,列明收款人開戶行、收款人開戶行地址、收款人名稱、收款人賬號、收款人地址、SWIFT碼;
5.五萬美元以上普通付匯除需按五萬以下普通付匯要求遞交所需材料外,還應提供由國稅局開具的付匯證明;
6.國稅付匯證明所需材料:1)填寫《境內機構和個人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報告表》《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申請表》,表格打印版并按表格要求加蓋公章,將電子版拷入U盤,電子版不能改變格式;2)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若外文合同還需要翻譯件。復印件及翻譯件須加蓋騎縫校章;3)對方單位開具的形式發票,加蓋校章;4)匯款說明,說明匯款用途,匯款金額,分幾次匯款等必要信息,并由負責人簽字,加蓋院章。材料齊全后請到國稅進大廳西南角找劉爽辦理,電話:80113721。(注:付稅證明開具時間期限為合同簽訂日期起一個月內,由于超期導致無法付款的,請后果自負。)
外匯業務聯系人:魏暢 電話:8973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