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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職工家庭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6-09-30 

文件號: 京房公積金國管發〔200615號分類: 歸集處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現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職工家庭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政法〔2006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日
 

關于職工家庭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八)款的規定,現就職工家庭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通知如下:
   
一、突發事件是指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旧罾щy的緊急事件。
   
二、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一)重大疾?。?SPAN lang=EN-US>
    1.
慢性腎衰竭(尿毒癥);
    2.
惡性腫瘤;
    3.
再生障礙性貧血;
    4.
慢性重型肝炎;
    5.
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6.
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7.
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
    8.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9.
主動脈手術;
    10.
其他重大疾病。
    
(二)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
   
三、提取額度:
   
(一)因重大疾病1-9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醫藥費個人負擔的部分。
   
(二)因重大疾病第10項及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四、提取方式:
 
 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部門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的規定核定可提取總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職工可憑借《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按月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保留人民幣10元。
   
五、提取證明材料:
  
(一)提取申請。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三)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后出具的提取證明。
  
(五)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一)至(四)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1.醫院的診斷證明;
    2.
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3.
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反推方式計算,也可根據單位人事勞動部門提供的收入證明確定;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六)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一)至(四)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1.
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
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
    3.
家庭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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