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制2015年校內預算的通知
發布時間 : 2014-12-29|作者 :|來源 :|瀏覽量 :
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教財司函【2014】675號)及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校內預算編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預算和滾動預算的工作要求,堅持量入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則,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安排各項收支,全面完整、綜合科學地做好資金計劃。預算一經批復,應嚴格執行,除學校重大事項外,原則上不予追加調整。1、各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全面、細致的考慮所有項目和資金,不要漏報。單位預算既包括本單位預算,也包括其管理的下屬單位預算,既包括日常經費預算,也包括其管理的校內專項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其中事業費、校內專項經費等紅卡核算的經費按照附表1的格式分別填報;除黨費、工會經費外藍卡核算的院處基金、合同辦班等按照附表2的格式分別填報;沒有單獨建卡,學校直接列支的專項經費或公用經費,如教學改革專項經費等,由歸口管理單位參照附表1的格式或單獨列表上報,同時提交相關文號。
2、全面預計2015年各項收入,校撥事業費、校撥基金、合同辦班、科研提成、辦證費等所有收入都要納入預算。對于經費來源主要是學校撥款的單位,應在統籌考慮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預計2015年校撥事業費預算,新增資金需求需詳細說明原因。
3、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合理編報各項支出預算,做到厲行節約,切實可行。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安排會議費和培訓費。
4、教育部批復的2015年專項經費,如基建經費、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重點實驗室、基本科研業務費等由歸口管理單位上報預算。為簡化手續,僅需上報項目名稱、金額、執行期限,項目支出內容按照教育部批復嚴格執行,不需上報。
5、為加強和改進專項經費管理,加快項目執行進度,采取建立項目信息庫的新形式,為2016年及以后年度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經費的申報做好準備。各單位可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向歸口部門提交項目計劃。其中安防、監控項目由保衛處負責;房屋修繕和基礎設施改造項目由后勤管理處負責;地下管網、電力增容、供暖改造項目由基建處負責;本科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由教務處負責;研究生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由研究生院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項目由信息技術中心負責;房屋租賃、教室設備家具配置等其他校園基本辦學條件建設項目由國資處負責。各歸口管理單位在統籌考慮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上報2016年項目計劃,包括項目名稱、基本內容、資金需求、時間進度。
6、涉及學校撥款數據測算的學生人數、職工人數、實習人天數、缺編費等,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統一報送。
7、進一步規范和細化橫向科研經費的預算控制,橫向科研經費也要編制支出明細預算,經學院(研究院)和相關部門審閱后納入財務預算控制系統。具體要求另下通知。
三、時間安排
請各部門將編制好的預算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后于1月8日前送達辦公樓207室,聯系人:單清欣,聯系電話:89733450 。只報紙質版,不需報電子版。
附表1: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明細表—事業費
附表2: 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明細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