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教財司函【2015】793號)及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校內預算編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預算和滾動預算的工作要求,堅持量入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則,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安排各項收支,全面完整、綜合科學地做好資金計劃。預算一經批復,應嚴格執行,除學校重大事項外,原則上不予追加調整。
二、具體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全面、細致的考慮所有項目和資金,不要漏報。單位預算既包括本單位預算,也包括其管理的下屬單位預算,既包括日常經費預算,也包括其管理的校內專項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其中事業費、院處基金、合同辦班等經費按照附表1的格式分別填報一卡一表(具體預算科目內容詳見附件3);2016年當年申請的校內專項和新增經費按照附表2的格式填報;學校直接列支的專項經費或公用經費,如本科生、研究生教學公共支出經費、后勤公共支出經費等,由歸口管理單位參照附表1的格式或單獨列表上報,同時提交相關文號。
2、全面合理預計2016年各項收入,所有收入都要納入預算,以收定支,保證收支平衡。對于經費來源主要是學校撥款的單位,應在統籌考慮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優先消化上年結余,合理預計2016年校撥事業費預算,新增資金需求需詳細說明原因。從2016年起科研提成、辦班歸口管理部門提成在來款入賬時先按院系/處歸集到學校事業基金,財務處按照需求以預算下撥形式分批轉入相應基金卡中。
3、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合理編報各項支出預算,做到厲行節約,切實可行。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安排會議費和培訓費。
4、教育部批復的2016年專項經費,如基建經費、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重點實驗室、基本科研業務費等由歸口管理單位上報預算。為簡化手續,僅需上報項目名稱、金額、執行期限,項目支出內容按照教育部批復嚴格執行,不需上報。
5、涉及學校撥款數據測算的學生人數、職工人數、實習人天數、缺編費等,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統一報送。
三、時間安排
請各部門將編制好的預算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后于3月4日前送達新辦公樓B205室,聯系人:吳敏,聯系電話:89733022 。只報紙質版,不需報電子版。
財務處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