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應當按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我校教職工在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等收入,學校已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以按規定程序進行了明細申報(非12萬元以上收入自行信息申報)。在單位以外取得的各種收入,應合并單位工資薪金收入后,超過12(含)萬元的,請登陸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861.gov.cn/)自行申報。申報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
1、進入北京市地稅局網站,點擊“年所得12萬元自行申報”
2、點擊“獲取密碼申報”
3、查看申報流程
4、填寫個人信息并自行申報
為了方便我校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教職工進行納稅申報,財務處將申報表中稅務代碼等公用信息進行公示,請查看。
1、任職、受雇單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2、主管分局:昌平區地稅局
3、主管稅務所:昌平所
4、任職受雇單位稅務代碼:京稅證字 110114400006110
5、任職受雇單位所屬行業:教育 細類:普通高等教育
另:“經營單位納稅人識別號”欄與“經營單位納稅人名稱”欄不需要填寫。
財務處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