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中石大京黨組〔2013〕10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9年工作要點》(中石大京黨〔2019〕6號)文件中建立干部請銷假和差旅報銷管理聯動機制的要求,財務處會同黨委組織部研究決定,自2019年5月1日起,處級干部報銷國內差旅費須附請假條。具體通知如下:
1.處級干部國內出差,須向主管或分管校領導請假。
2.國內差旅費報銷須附請假條,不再附公務出差審批表。
3.請假條須通過校園門戶網站干部請銷假系統打印。
附件:1.《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中石大京黨組〔2013〕10號)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9年工作要點》(中石大京黨〔201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