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簡化勞務費發放手續,財務處升級綜合信息平臺中勞酬發放模塊,2022年10月起實現“勞酬發放申請表”線上填報及簽批,發放勞務費時不再附手簽版《勞務費發放申請表》?,F將調整內容及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填寫
1、發放事由
u 發放事由:必須填寫提供勞務的具體內容及工作量
u 勞務時間:除學生勞務外,發放其他勞務費時,必須填寫勞務提供時間
u 備注信息:若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可在此處填寫

2、發放標準選擇
在填寫發放明細時,需按照實際發放情況確定發放標準,選擇對應的發放單位,并填寫數量。

二、幾種特殊情況
1、本次變化內容對“科研項目績效”、“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其他科研獎勵”及“專家咨詢費”這四項不適用,若選擇以上發放類型,仍按照之前的要求辦理。即:科研績效及獎勵類發放需附《科研項目績效發放申請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表》或《科研經費結轉認證單》、《科研項目結題結賬審批表》;專家咨詢費發放時需附《專家咨詢費發放申請表》。
2、論文答辯及評審費發放時仍需附經學院蓋章的《答辯費發放表》。
3、向校外人員發放其他勞務費時仍需提供勞務領取人的單位、職稱等信息。
三、隨著校園疫情防控措施的調整,從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業務單僅接收線下投遞,原OA投遞方式將暫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