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科研項目財務決算管理辦法》(中石大京財〔2017〕16號)第八條要求:科研項目財務正式決算前,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調賬:
1、項目主管部門、委托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已認定的調整事項;
2、在科研項目經費核算中有誤的事項。
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賬申請,經科技處、財務處審批簽字后進行調賬處理。調賬完畢后,科研項目應按照調賬后的收支明細編制決算報表。
為了節省師生往返兩個部門的審批時間,財務處聯合科技處推出了“科研經費調賬申請線上審批”流程。具體操作如下:
1、項目負責人登陸e服務(https://eserv.cup.edu.cn/);
2、在“服務大廳”選擇“財務資產”服務分類,點擊“科研經費調賬申請”;

3、按照要求填寫申請,選擇對應的調整事由,并提交相應附件;

選項一:“審計要求”指經項目主管部門、委托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已認定的調整事項
選項二:“預算有誤”指因未按照項目預算支出的事項
4、審批流程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打印《科研經費調賬申請表》以及在系統中上傳的附件,提交至主樓B座202各學院報銷窗口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