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教財〔
2012
〕號)要求,為做好
2013
年用匯預算的編報工作,請有用匯需求的教職工填寫《
2013
年科研用匯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及相關合同經科技處核準后,報財務處匯總后統一上報(合同復印件留財務一份備查)。因外匯限額賬戶實行額度控制,年終核銷制度,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批復的額度安排用匯項目,未報預算的項目,無法安排用匯。我校
2013
年用匯的申報工作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請盡快辦理。
聯系人:
科
技
處:王懷英
電話:
9013
財
務
處:魏
暢
電話: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