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經費卡授權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 : 2014-03-17|作者 :|來源 :|瀏覽量 :
為規范經費卡授權管理,明確資金審批責任,自2014年4月1日起,各類經費卡如需授權使用,將按本通知執行,請各經費卡負責人及時到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
一、經費卡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對經費使用的管理責任,對各項收支審核簽字。經費卡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給他人使用,確因出國、培訓原因需要由他人代行經費卡負責人職責的,應進行書面授權。授權僅限各類借款、經費報銷、補助發放。
二、經費卡授權分長期、短期、臨時三種情況:長期授權是指授權期限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的,短期授權是指一次以上一年(包括一年)以內的,臨時授權是指僅限當次報銷
三、授權對象:
1、教學經費及代管款項等授權對象必須為同級或上級有行政職務的在職職工;
2、科研經費授權對象必須為同課題組或實驗室在職職工。
四、辦理方式:
2、短期授權經費卡:請經費卡負責人攜經費卡及授權委托書到財務處顏鋼廠副處長處給經費卡增加被授權人的名字,授權到期后再持經費卡到顏處長處撤銷授權。
3、臨時授權經費卡:請報銷人直接將授權委托書交與財務處核算人員,附在當次報銷的明細帳里備查。
五、一張經費卡僅限授權一人。
財務處
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