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費、住宿費及相關資助工作流程的說明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自2020年起,將義務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調整為一年兩次征兵兩次退役。征兵時間區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征兵從2月中旬開始,3月底結束,新兵批準入伍時間為3月1日;下半年征兵從8月中旬開始,9月底結束,新兵批準入伍時間為9月1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士兵退役時間對應其批準服現役時間。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粕可磕曜罡卟怀^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窘刂?span lang="EN-US">2021年11月政策】
一、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相關政策:學生享受應征入伍補償代償、應征入伍期間辦理休學手續,不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武裝部:每年3月底和9月底學生正常應征入伍后將應征入伍名單發教務處、研究生院、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應征入伍學生學籍異動辦理(應征入伍學生需辦理休學手續)
后勤管理處:應征入伍學生退宿手續辦理(應征入伍期間不用繳納住宿費)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及資金發放(每年11月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當年應征入伍學生補償代償申請,次年進行資金撥款)
財務處:應征入伍前在校就讀期間學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資金發放(應征入伍期間學費和住宿費不用收?。?/span>
注意事項:
(1)學生每年3月應征入伍,該學年學費住宿費用正常繳納,可申請當前學年及已就讀之前學年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2)學生每年9月應征入伍,該學年學費住宿費用不用繳納,可申請之前已就讀學年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二、應征入伍退役復學
相關政策:學生享受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費減免、退役復學后辦理復學手續,不繳納學費,但需正常繳納住宿費
武裝部:每年3月底和9月底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后將退役復學名單發教務處、研究生院、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應征入伍學生退役復學學籍異動辦理(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生需辦理復學手續)
后勤管理處:退役復學學生入住手續辦理(退役復學后需繳納住宿費)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及資金發放(每年11月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當年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生學費減免申請,次年進行資金撥款)
財務處: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費減免(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后學費不再收取,住宿費正常收?。?/span>
注意事項:
(1)學生每年3月應征入伍退役復學,當年3月復學后當前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用繳納,9月起不繳納學費但需正常繳納住宿費;
(2)學生每年9月應征入伍退役復學,不繳納當前學年學費但需正常繳納住宿費。
(3)如學費減免資金在學生畢業時未撥款,學生無需自行墊付學費也可正常辦理離校手續,待學費減免資金撥付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作發放清單,并提交學費減免資金抵扣學費的說明。
三、示例
示例1:張三為2020級學生,2021年3月應征入伍,2020-2021學年學費和住宿費正常繳納,該生可申請2020-2021學年度學費補償貸款代償;2023年3月退役復學后,2023年春季學期學費和住宿費不再繳納,可申請2023-2026學年學費減免,但2023-2026學年住宿費用正常繳納。
示例2:李四為2020級學生,2021年9月應征入伍,2021-2022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用繳納,該生可申請2020-2021學年度學費補償貸款代償;2023年9月退役復學后,可申請2023-2026學年學費減免,但2023-2026學年住宿費用正常繳納。
附件一: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住宿費及相關資助工作流程圖

附件二:
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費、住宿費及相關資助工作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