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修訂事項 |
原辦法 |
新辦法 |
1 |
增值稅電子發票報銷 |
第七條 票據一般指稅務發票、財政收據。發票抬頭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發票票面應包括以下要素:稅務監制專用章(或財政監制專用章)、收款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所購物品或所接受服務全稱、物品的數量、單價、金額等。 |
修訂:第五條 報銷取得的憑據應合法合規。國家稅務機關或者財政機關統一監制的票據應按要求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印章。 提示: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可代替發票專用章,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 |
2 |
發票驗真 |
|
修訂:第九條 業務經辦人取得發票后,可到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發票做真偽查詢,財務處對報銷時發現的假發票一律不予報銷。相關審計風險和經濟責任由項目負責人自行承擔。 提示:發票由負責人自行驗真,報銷時可不附驗真單。 |
3 |
個人及家庭費用報銷事項 |
|
修訂:第十一條 預付款性質的充值類發票不予報銷,如預存電話費、交通充值、電商平臺優惠會員費等。應由個人和家庭承擔的費用不予報銷。 |
4 |
發票報銷時效 |
第十六條 1000元(含)以上的稅務監制發票須附驗真單方能報銷。出差、出國費用應在事項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報銷完畢。當年的發票,最晚應于次年4月30日前報銷完畢,逾期不予辦理。 |
修訂:第十二條 當年的票據應當年及時報銷,確有未能按時報銷的票據原則上應于次年4月30日前報銷完畢。 提示:雖然放開了發票報銷時限,但提高了發票報銷的及時性要求。 |
5 |
公務卡刷卡 |
第十二條 屬于《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范圍的支出以及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應按照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或者到財務處辦理銀行轉賬。因不具備刷卡條件且金額小于1000元的上述支出,經財務處批準可以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金額超過1000(含)元的,須辦理銀行轉賬。 |
修訂:第十三條 屬于公務卡結算范圍的,應使用公務卡或者通過銀行匯款進行結算,不符合公務卡辦理條件的學生及外聘人員等可使用其他銀行卡。因特殊原因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的,經辦人應書面說明,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不屬于公務卡結算范圍內的單張或連號票據金額超過1000元(含)的支出應通過銀行匯款或者銀行卡結算,銀行卡結算報銷時應提供支付記錄。 |
6 |
使用外幣付款報銷 |
|
修訂:第十六條 以外幣形式支付的費用報銷時,應用中文標注幣種、金額、內容,并提供換匯或支付憑據,以支付當日中國銀行外幣兌換人民幣現匯賣出價結算。國際差旅費按回國當月1日中國銀行外幣兌換人民幣現匯賣出價結算。 |
7 |
校內轉賬測試費審批 |
第三十九條 在校內實驗室、車隊、印刷廠等內部結算單位發生的相關費用,附結算單位的結算單據進行校內經費報銷。 |
修訂:第十七條 在校內實驗室、車隊、印刷廠等內部結算單位發生的相關費用,附結算單位的明細單據,進行校內經費轉賬結算。新增校內轉賬權限需要部門申請,經財務處審核后報主管財務校長審批。 支付給校內實驗室的各類費用,劃轉時應附科學技術處出具的《校內分析測試費轉賬認證單》。通過學?;瘜W品管理平臺統一購買的化學品,劃轉時應附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化學品采購清單》。 |
8 |
票據粘貼方式 |
第十條 報銷單據須統一使用財務處報銷粘貼單,粘貼整齊、美觀、分類清楚,數字計算準確。 |
修訂:第十九條 每筆經濟業務報銷時應由經費負責人審批,票據正面空白處由經辦人簽字。 第二十條 報銷票據應統一按照長方向平鋪粘貼于A4 紙上,左側留出2cm裝訂線空白處,每張票據之間不得有任何重疊。 提示:出于財務檔案影像化工作需要,調整了票據粘貼方式,具體粘貼方式可參見財務發票粘貼指導視頻。 |
9 |
機票購買方式及驗真手續 |
第十八條 機票、火車票、客車票以非北京為起始地往返的,應附情況說明。機票應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具有政府采購資質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機票銷售代理機構購買。機票報銷須附機票驗真單,驗真單上應包含姓名編號、金額、機票已使用等內容;學生實習、出差等不得乘坐動車臥鋪。 |
修訂:第二十一條 差旅費支出應遵守《國內差旅費管理辦法(修訂)》,報銷時應附差旅審批手續材料。機票應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具有政府采購資質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機票銷售代理機構購買,報銷時提供“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或代理機構開具的發票及訂單。因差旅產生的住宿、補助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與差旅費一并報銷。 提示:機票報銷可不附驗真單,“代理機構開具的發票及訂單”可以報銷。 |
10 |
市內交通費 |
第二十三條 因公務在北京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產生的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得采用預存款如一卡通等形式進行報銷;出租車發票為同一輛車、時間連續等不合理情況將不予報銷;高速通行費須與對應的出租車票一起報銷;北京市往返飛機場、火車站等產生的交通費需要注明事由,如為出差,則需要與差旅費一同報銷,不可作為市內交通費單獨報銷;網絡約車費用報銷時需附行程單明細,如行程與公務無關,不予報銷。 |
修訂:第二十五條 北京市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車等產生的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網絡約車費用報銷時需附行程單明細,連號的出租車票不予報銷。 |
11 |
租車及學生活動支出 |
第二十條 對于學生實習、社會實踐等必須要租車前往的,經各二級單位和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時須附車輛租賃合同或協議。 |
修訂:第二十六條 租車、租賃、出版等費用報銷時應附協議或合同。 第三十三條 學生活動支出應嚴格遵守《學生活動經費管理規定(試行)》。本科生實習支出應嚴格遵守《本科實習經費管理規定(試行)》。 |
12 |
簽訂采購合同的標準(金額) |
第五條 根據國有資產管理處《采購管理辦法(試行)》,金額超過3萬元(含)的貨物、服務支出,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上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供方應加蓋法人單位公章或合同章,我方必須加蓋學校各類合同章,注明簽署合同的日期。按規定需簽訂書面合同的,除外協費外,付款時均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沖銷借款時可不再附合同,3萬元-20萬元還需提供詢價報告,超過20萬元(含)還需要提供中標通知書。 |
修訂:第二十七條 購買商品和服務,金額3萬-5萬元應付協議,5萬元以上的根據學?!恫少徆芾磙k法》的要求應簽訂合同,付款時附合同;合同金額達到招標規定的,需提供招標手續資料。 |
13 |
論文發表相關費用 |
第三十六條 在經費使用范圍內,境內論文版面費報銷須提供錄用通知或繳費通知、發票及論文首頁;境外論文版面費報銷須提供錄用通知或繳費通知、支付記錄、形式發票或收據、論文首頁以及支付當日中國銀行外幣兌換人民幣現匯賣出價,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重點內容的簡要翻譯。如論文錄用單位與發票開具單位不一致,須提供相關材料說明。 |
修訂:第三十二條 文章發表只報銷論文版面費和審稿費,報銷時應附錄用通知。 |
14 |
會費 |
|
新增:第三十五條 與部門相關的社會學術團體、國際組織的會員費據實報銷。 |
15 |
職工探親費 |
|
第三十六條 職工探親費需由人事處審核,探親費報銷時應附探親費用報銷單。 提示:報銷標準及費用由人事處核定。 |
16 |
醫療費 |
|
第三十七條 公費醫療報銷根據校醫院規定時間辦理,門診費用經校醫院公療辦審核相關單據后提交相關財務人員,財務按月統一發放報銷款。住院費票據由校醫院公療辦審核,待北京市公療辦審核單據返回后,接財務人員通知后辦理報銷手續,住院費用出院結算時如有醫院退支票及時提交財務。 |
17 |
發放在職人員勞務費審批 |
第三十一條 發放評審費、咨詢費等勞務費,活動獎金、補助等原則上均須發放至本人賬號,報銷時應提供發放說明及收款人的正確賬號及開戶行信息。 |
修訂:第三十八條 勞務費發放應登錄綜合財務信息平臺按人員類別分類填報勞酬發放表,發放應附領取表及《勞務費發放申請表》,申請表內容包括人員信息、發放事由、發放標準等。外籍人員勞務費應附《短期外國專家聘請備案表》、護照首頁復印件。勞務費原則上轉入個人銀行卡中(外籍專家無卡的情況除外),由學校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嚴禁通過虛列、偽造勞務費發放名單等方式套取經費。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發放工資薪酬以外的獎金及勞務性費用,應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發放至個人工資卡中。 提示:所有勞務費發放均需附《勞務費發放申請表》,在職人員發放勞務經人事處審核。 |
18 |
借款筆數 |
第十五條 事業經費借款,每部門限借3筆。借款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
取消此條款。 提示:負責人需及時辦理報銷手續,財務處將定期清理借款,后續將出臺暫付款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