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79號),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予以核準公布。這標志著《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已產生法律效力。
核準書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委會審議通過,報教育部核準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經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核準委員會評議和教育部2015年第2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核準。
核準書要求,學校應當以章程作為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體制,依法治校、科學發展。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分為序言和正文兩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總則、學?;韭毮?、治理結構、學生、教職工、辦學條件與保障、學校標識與校慶日、附則等9章,共計100條,章程全文9700余字。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經學校第五屆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2014年第19次校長辦公會審議,2014年第2次黨委全委會審定通過,上報教育部核準。核準書所附章程為最終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為了推進《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章程》的貫徹實施,切實保障章程的法律地位,學校將在全體師生中加強章程的學習宣傳,以章程為準則和依據,以深化教育教學綜合改革為契機,推動學校各項事業科學發展。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79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