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動各單位新聞宣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增強新聞宣傳工作時、度、效,促進媒體深度融合、完善大宣傳格局,實現新聞宣傳工作高質量發展,學校決定實施新聞宣傳積分辦法。具體如下:
一、新聞網計分標準
1.各二級單位向學校新聞網投稿并被采用,根據稿件質量評定星級并計分:1星稿件不計分,2星稿件每篇計1分,3星稿件每篇計2分,4星稿件每篇計4分,5星稿件每篇計7分(最高星級為5星,默認為1星)。其中,新聞網“時訊”等欄目采用,不額外加分;“星光”“視點”欄目采用,額外加3分(這兩個欄目中稿件被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同時采用的,按照微信公眾號標準計分,見后);其他欄目或專題網站采用的原創性稿件,每篇酌情額外加0-1分。
2.各單位自主策劃、設計制作并被采用的校主頁輪播大圖,視質量情況計4-8分。
二、新媒體計分標準
1.官方微信公眾號
(1)學校官微采用的消息類稿件,如在官微和新聞網同時發布的,按新聞網標準計分,官微不重復計分;如來源單位按官微要求提供稿件相關補充素材且被采用,額外加1分。
(2)學校官微采用的非消息類稿件(如通訊),按稿件質量評定星級并計分,1星稿件不計分,2星稿件每篇計2分,3星稿件每篇計4分,4星稿件每篇計8分,5星稿件每篇計12分。如各單位提供“秀米”編輯成型的推送產品,視版式設計質量等額外加0-4分。
(3)學校官微采用的稿件(含消息類稿件),在上述計分基礎上,閱讀量超過1W額外加5分,此后閱讀量每超過1W額外加8分。閱讀量達到10W+,計100分(閱讀量滿分100)。
(4)更加注重和強調官微首發原則,各單位將原創優質推送主動報送宣傳部并在學校官微首發的,另外加5分。學校官微轉發各單位已自行發布的微信推送作品,不計分。鼓勵推送內容創新,內容形式同質化的推送內容,全年發布數量達到3篇,第3篇開始原則上不再計分。
2.官方微博
各單位原創圖文向學校官方微博投稿且被采用,每篇計0.5分;傳播效果好的(轉贊評總量超過150、上熱搜等),視情況額外加1-5分。
3.官方視頻及短視頻平臺(抖音、快手、視頻號等)
(1)二級單位原創視頻作品向學校官方視頻平臺投稿且被采用,一次計2分。短視頻質量高、傳播效果較好(播放量超過80萬),額外加2-4分。視頻被學校視頻平臺采用時長超過1分鐘,且質量高、傳播效果好,額外加3-10分。
(2)學校官方視頻平臺轉發各單位原創視頻,原則上一次計0.5分。
三、中國石油大學校報計分標準
校報刊登一般消息類稿件不計分,刊登通訊類、理論類、言論類、文學藝術類等原創作品,一篇計2-5分,計在作者所在單位或對文章有貢獻的單位名下。
四、主流媒體和社會媒體計分標準
1.被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新華社通稿正面宣傳報道,且學校及其師生作為報道主體,人民日報、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欄目每報道1次計40分;中央電視臺其他頻道和欄目,每報道1次計30分。報道中體現學校不充分或學校未作為報道主體的,不計分。中石大師生在本級別媒體發表理論宣傳文章,予以計分。
2.被其他中央媒體(求是、解放軍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科技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農民日報、法治日報、中新社)正面宣傳報道,學校及其師生作為報道主體,首發且獨立成篇,頭版計30分,其他版面計20分;非獨立成篇視篇幅和內容,計0-5分。中石大師生在本級別媒體發表理論宣傳文章,予以計分??l在上述媒體網站和人民網、新華網,相應客戶端或同名微信公眾號上的正面宣傳報道,計分減半。
3.被北京日報、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電視臺)、中國石油報、中國石化報、中國海洋石油報、中國化工報等行業類和省級媒體正面宣傳報道,原創首發且獨立成篇,頭版計15分,其他版面計10分;非獨立成篇,視篇幅和內容,計0-3分??l在上述媒體網站、客戶端或同名微信號上的正面宣傳報道,計分減半;各部委官方網站等的正面宣傳報道,按照本級別計分。
4.市級及以下主流媒體和社會媒體上的正面宣傳報道,首發且獨立成篇,原則上計1分,視內容和傳播效果,額外加0-4分。上述媒體網站、客戶端或同名微信號上的正面宣傳報道,計分減半。對于微信等新媒體,只針對頭條計分,非頭條的正面宣傳報道,原則上不計分。
5.上述計分原則僅適用于媒體正刊、主平臺,增刊、附刊及其他單位在上述媒體開設賬號發布的內容,不計分。
6.被同一家媒體不同形態的平臺報道,只按照得分最高的平臺計分。同一主題被不同媒體原創報道,可累積計分。轉載不計分。
五、相關說明
1.新聞網發布的新聞通過融媒體采編平臺計分,未通過該平臺報送的新聞稿件,不納入計分。
2.本辦法適用于機關職能部門、各學院(研究院)、直屬單位等,積分將作為新聞宣傳工作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3.多單位聯合報送的稿件,按照貢獻度計分,如無特殊說明,計分平均分配。稿件來源是議事協調機構的,如無特別說明,得分計在該機構辦公室掛靠單位名下。
4.鼓勵各單位主動提供新聞線索,如被采用,視貢獻度計1-3分。
5.同一稿件在多個校級平臺發布的,按上述計分辦法計分,不重復計分。
6.來稿如出現政治導向錯誤、事實性錯誤(如時間、地點、人物姓名、職務等信息有誤),視嚴重程度扣2-10分(扣完稿件計分為止);情況嚴重的,取消單位和個人當年宣傳工作評先評優資格。
7.黨委宣傳部對本辦法具有解釋權,并定期通報各單位新聞宣傳積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