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規天然氣研究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發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校研究生的優良學風,提高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結合研究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非常規天然氣研究院評審委員會
由研究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學生代表等擔任委員。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細則,并組織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遵循平等原則、回避原則、公正原則及保密原則。
主任委員:孫凈宇
委員:宋巖、姜振學、周福建、唐有彩、王小瓊、李卓、姜濤、羅東東、楊志輝
二、 獎勵標準指標分配方案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研究院依據學校下發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名額及比例,按研究生類別分配指標。其中碩士學碩兩名、專碩一名,博士一名,共四名。
三、 資格篩選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和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同時兼顧在科學研究、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
1. 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見附件1)
2. 綜合測評要求: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綜合測評排名前30%(碩博排名出現小于1的小數則進為1,大于1的小數則小數部分舍去)。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特別突出表現的研究生,綜合測評排名可放寬至前50%。
四、 總成績
總成績=綜合測評成績×60% + 答辯成績×40%
五、 綜合測評成績
綜合測評成績為當年已完成綜合測評研究生的總成績。
六、 答辯成績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10分)
2.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同學中能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15分)
3. 完成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學習成績優異。(25分)
4. 學位論文進展順利,科研成果突出。(25分)
5. 積極參加學術活動、實驗室建設、科技服務及社會實踐等。(25分)
七、 評審方式及程序
1.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PPT答辯-擇優推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請,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提交學習成績單,并附所有成果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向研究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10日上午11點,申請材料紙質版交至非常規天然氣研究院辦公室304,電子版發送到郵箱lddcup@126.com。答辯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
備注:(1)紙質版附件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A4紙正反雙面打印,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
(2)電子版附件3:《2016年非常規天然氣研究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3)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 研究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以公開答辯方式,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 答辯時間每人5分鐘,評委提問時間5分鐘。
5. 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將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研究院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6. 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研究院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