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培養過程,保障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實施辦法》(中石大京研〔2020〕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研究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研究院實施細則。
一、中期考核的意義和內容
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培養的必要環節,旨在對博士生思想品德和學術能力進行綜合評估,督促博士生認真投入學習和科學研究,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對不適宜繼續培養的博士研究生進行分流。
中期考核分思想品德考核和論文研究進展考核。思想品德重點考核博士生學業、學術、品行等誠信表現;論文研究進展重點考核博士生開題后課題研究計劃完成情況,并對博士生開展論文課題后續研究所需的理論基礎和科研能力進行評估。
二、中期考核的安排和要求
1. 博士生需在博士學位論文開題時,針對研究內容規劃合理研究進度時間節點和中期考核時間節點,一同在論文時間安排表中列出。申請中期考核的時間應安排在開題后9-18個月內。
2.按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里提交中期考核報告。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考核申請的自動視為首次中期考核不合格。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進行二次考核:
(1)導師對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請簽署“不同意”意見;
(2)首次中期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進入二次考核環節的博士生,須于首次中期考核時間(逾期未申請的,按首次申請期限時間)后6個月內進行第二次中期考核申請,經導師、學院同意后,再次進行考核。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第二次中期考核的,視為中期考核不通過。
博士生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完成中期考核所要求的論文計劃任務,導師或學院不同意博士生申請第二次中期考核的,視為中期考核不通過。
4.延遲考核:因故不能按期參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和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可申請延遲考核,但須在開題報告中具體確定的中期考核時間節點后12個月前提出考核申請。每位博士生最多可申請一次延遲考核。
三、中期考核組織形式
學院通過各系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中期考核。博士生開題后9-18個月可在研究生系統申請中期考核。
1.考核小組成員名單須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導師組成,其中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不少于2人,設組長1人。小組秘書須由獲得博士學位的相關專業教師擔任。
2.中期考核現場程序和要求如下:
(1)中期考核組長介紹各位專家,宣布考核程序。
(2)博士生中期匯報:
對思想品行、學位論文研究進展及中期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下一步研究計劃安排等進行總結與自我評估(15分鐘)。
(3)專家查閱論文開題報告和中期考核報告的同時向博士生提問、回答(5分鐘)。
(4)中期匯報博士研究生與列席人員暫時回避??己藢<覀兺ㄟ^聽取博士生答辯匯報和博士生指導教師意見、查閱論文開題報告和中期考核報告、質詢回答等環節,撰寫中期考核意見,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5)中期匯報的博士生與列席人員復會,考核小組組長向參加會議的全體人員宣讀考核組從學生學業、學術、品行等誠信表現和開題后課題研究計劃完成情況、后續研究所需的理論基礎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給予的評價意見。
(6)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7)研究生院將組織研究生教育督導組專家對學院中期考核工作進行督導,并將按10%的比例對學院中期考核結果進行抽查。
四、中期考核結果
1.中期考核小組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票超過2/3(含)以上者通過中期考核,否則中期考核不合格。
中期考核通過的博士生,可根據中期考核意見調整論文研究計劃并開展后續研究;
2.對中期考核不通過者作如下處理:
(1)對認定不宜繼續按博士研究生標準培養,滿足博士生轉為碩士生培養條件的,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博士研究生轉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辦理。
(2)對認定不宜繼續按博士研究生標準培養,且不滿足博士生轉為碩士生培養條件的,或認定明顯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繼續培養的,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給予退學處理。
3.博士生對中期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照以下程序提出申訴,若博士生在申訴受理有效期內未提出申訴,學院和學校將不再受理。
(1)在中期考核結果公布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學院接到博士生申訴后,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復查給出結論,自接受申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做出復議決定并告知申訴人。
(2)博士生對學院的復議決定有異議的,可在七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訴及相關材料。研究生院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復查,經校學位委員會審議,給予答復。
五、本細則自2020級博士生開始施行。由非常規油氣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解釋。
非常規油氣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