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處置發生在校園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學校假期間校園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社會類突發事件
(一)處置事件的組織: 學工處、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校園110值班人員、校醫院值班人員。
(二)應急處置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三)應急處置措施: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情愿以及實施打、砸、搶等,引發地區、行業性的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以及視情需要作為Ⅰ級對待的事件。
(1)立即向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派遣警力協助。
(2)根據情況果斷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沖突加劇和學生受傷。
(3)組織黨政干部隊伍和學生思想骨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態發展情況。
2、重大事件(Ⅱ級):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的事件。
(1)立即向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
(3)對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嚴格控制和監視。
(4)嚴格校門管理,防止學生串聯和外出集會、游行,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
(5)組織黨政干部隊伍和學生輔導員深入學生班、宿舍進行教育疏導工作。
(6)涉及外教、留學生的事件,立即對外教或留學生采取保護措施。
(7)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態發展情況。
3、較大事件(Ⅲ級):在局部形成一定影響,較小范圍的突發事件。
(1)事發單位或相關部門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研究部署處置措施并報上級機關和教育部。
(3)學校應急領導小組通知有關部門并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4)采取適當措施對聚集學生進行分離、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秩序。
(5)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態發展情況。
4、一般事件(Ⅳ級):在校園范圍的出現的不穩定因素苗頭、和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字報、小字報及傳單。
(1)加強校園110巡邏和監控,一經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向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報告。
(2)學工處、保衛處和相關單位領導立即趕到現場,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
(3)對出現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字報、小字報及傳單的場所和范圍重點監控,確定嫌疑人身份。
(4)迅速清除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字報、小字報及傳單,防止擴散。
(四)善后與恢復:
1、重點是盡快查清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實質問題,盡可能滿足師生合理要求,安撫和平靜師生情緒,恢復校內正常秩序。
2、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認真查找隱患,進行整改。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校園110值班人員,校衛隊保安人員,各單位值班人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保衛處值班干部 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火警電話“119”。
(3)派出人員到校門口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火災現場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
三、群體性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校園110值班人員、校醫院值班人員。
2、報警程序:
(1)校園110值班室。
(2)保衛部門領導。
(3)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
(4)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報告公安機關或上級部門。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校領導匯報。
(3)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院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4)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帶入值班室。
(5)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6)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和松園派出所,并將鬧事人員扣留。
4、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采取措施果斷。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基本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保衛處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