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黨〔2014〕30號
關于印發《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部門、單位:
經第25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現將《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4年12月24日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系列講話精神,根據教育部要求,現就學校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切實增強領導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對各級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主體責任作了系統闡述,明確提出黨委在選好用好干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工作、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等五個方面的責任。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學校黨委的一項重大政治責任,也是學校加快建設石油石化學科領域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的必然要求。全校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精神,準確把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深刻內涵和具體要求,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增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做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和執行者,以優良的黨風帶動形成優良的校風。
二、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完善配套制度,規范選拔任用程序,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拔任用機制。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委、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的責任。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考察干部,就考察人選的黨風廉政情況認真聽取紀檢監察部門意見。規范校領導初始提名權,推行競爭上崗、差額考察,實行干部定期輪崗制度,切實防范廉政風險。加強公開和監督,堅決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干部選拔任用記實制度、倒查機制,落實“一報告兩評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制度,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問題,堅決打擊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行為。落實領導干部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干部專項審計和任期責任審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持之以恒地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決糾正“四風”,形成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嚴格執行學?!蛾P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細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定》、《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辦法》、《黨員領導干部兼職管理實施細則》、《公務回避實施辦法》等制度,嚴格執行上級關于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密切聯系群眾,主動服務師生,在事關師生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要注意聽取群眾意見,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高度重視努力解決,積極暢通受理群眾訴求的渠道,不斷完善群眾意見建議的回應和處理機制。堅決查處違規違法行為,防止損害師生群眾合法權益。
(三)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深入推進學校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建設,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貫徹落實《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以大學章程為龍頭,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管理重心下移,構建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現代大學制度。努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將學校改革發展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相融合,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不斷加強學校人財物重要資源配置以及與師生群眾切實利益密切相關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保證上述重點領域涉及的各項權力嚴格按照學校頒布的決策權和執行權明晰表中的規定行使,逐步完善適應我校特點并行之有效的權力清單制度。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要求,深化黨務公開、校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等監督制度,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堅持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師德建設和廉潔文化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氛圍。
(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重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加強紀檢干部培養使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措施,嚴格執行“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規定,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按照規定程序獨立負責地開展信訪受理、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保持對腐敗的零容忍。
(五)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貫徹落實《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抓好科學理論武裝、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按照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把師生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過程中的必要環節,確??茖W民主決策。落實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切實提高黨內生活的質量。認真落實《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堅持對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率先垂范,以上帶下。
三、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保障機制
(一)落實學校黨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學校黨委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堅持每年召開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學習中央和上級的最新精神和要求,總結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勢,部署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制定并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 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納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學校改革發展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檢查、同步考核。完善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督查考核機制,每年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總結評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務落實。
(二)落實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落實校黨委的決策部署,檢查考核各學院(部、研究院)、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組長,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其他校級領導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紀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工作,主任由紀委書記擔任,副主任由紀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人事處、財務處、監察審計處和工會的負責人及學校紀委委員組成。上述領導機構要發揮組織、協調、指導、監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實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責任。黨委書記、校長是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組織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廉政勤政、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定期聽取紀檢監察部門工作匯報,聽取學校有關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四)落實分管領導責任。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指導并監督分管部門落實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制定并落實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每年聽取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督促和檢查聯系單位年初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年終進行總結,通過聽取聯系單位就人、財、物管理等相關重要工作領域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等方式,履行監督指導的職責。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和黨紀政紀,督促分管部門領導干部和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并糾正。
(五)落實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各學院(部、研究院)及教輔單位的黨政正職是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職根據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寓于業務工作之中,結合各部門各單位實際,努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管理機制。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辦事;敢于負責、敢于擔當,督促本部門(單位)全體人員廉潔從政,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堅決糾正不良風氣和違紀違法問題。
(六)落實黨風廉政工作報告制度。學校黨委每年向教育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各部門(單位)每年要向主管或聯系校領導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個人事項報告和請示制度,每年結合年度考核進行述職述廉,報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七)強化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責任。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協助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根據上級紀委和校黨委部署,結合學校實際,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單位)落實工作任務,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遵守黨的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反“四風”、權力行使規范公開透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堅持從嚴執紀,嚴肅查處腐敗問題。
(八)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素質。加強學校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選拔黨性強、作風正、業務精的同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完善紀檢監察干部培養激勵機制。大力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提高政治素質、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做到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不斷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加強檢查考核。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按照規定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工委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校內各部門(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開展一次,采取各部門(單位)自查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走訪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將各部門(單位)的管理(服務)對象情況對被考核部門(單位)滿意度調查結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檢查考核的指標體系中,對發現的問題要督促及時整改。檢查考核結果要通過一定形式、在適當范圍內通報,并作為對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大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權重,實行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
(二)加強責任追究。嚴格執行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誰的問題誰負責,誰分管職責范圍內出問題誰負責,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堅決執行“一案雙查”,對各部門(單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或導致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委辦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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