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1.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
負責制定和發布本學院轉專業選拔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資格審核和考核遴選學生等。
組長:唐跟陽
成員:董春暉、廖廣志、吳迪、丁拼搏、趙培強
秘書:李素娟
2.本科生轉專業申訴小組
負責監督轉專業的各個工作流程,并接受學生的申訴。
組長:陸杭波
成員:付強、葉鵬
二、本科生轉出
輔導員為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本著自愿、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轉專業。
三、本科生轉入
接收學生的轉入,遵循以下原則:
1. 2024年接收轉入學生人數如下表,接收申請對象為2023級在校普通本科生,不包括以下類型學生:
(1)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可轉入專業 |
可轉入人數 |
2022級 |
2023級 |
勘查技術與工程(物探方向) |
— |
10人 |
勘查技術與工程(測井方向) |
— |
10人 |
地球物理學 |
— |
10人 |
2.可轉入專業接收對象:接收各專業學生。
3.申請轉專業的本科生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申請操作指南見附件。
4.申請者必須學習態度端正、品行優良。
5.申請者應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以前的學習中未受到過學校學業警示勸告和各種處分。學生干部、有文藝和體育特長的學生優先考慮。
6.原專業與轉入專業課程差別較大,轉專業學生必須補修轉入專業已修讀完成的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程,補修課程必須自行安排時間補修完成。
7.轉入學生須參加面試。
8.錄取結果公示后,擬錄取學生務必完成原專業本學期的教學要求,新學籍自發文公布后生效。
四、時間安排
1.4月24日—4月30日,學生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完成審核。
2.5月6日—5月26日,學院對申請轉入本學院學生進行審核和考核,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并報送教務處。
3.5月27日—5月31日,教務處對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復核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學校發文予以公布。
4. 其他事項由地球物理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五、本辦法解釋權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地球物理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
六、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89732213
地球物理學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