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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學學院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7-05-10 
 
為配合學校實施《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細則(修訂)》(中石大京教〔201641號)辦法,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專業學習觀念,切實保證學生的切身利益,同時保證本科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選拔工作小組:
組長:曾濺輝
副組長:陳冬霞
成員:岳大力、周學智、劉成林、張強斌、鮮本忠、李美俊、楊明慧、姚夢竹、王子安
聯系人:楊焜
選拔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和發布本學院轉專業選拔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資格審核和考核遴選學生等
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申訴小組:
組長:王貴文
成員:陳書平高崗余一欣尹秀英
聯系人:陳雪
一、本科生轉出
輔導員為學生講解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認真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對于轉出學生,本科生導師首先要與學生進行談話,了解學生的思想,給學生介紹準備轉入專業的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由學生自己決定是否進行專業的轉出。但轉出后原專業至少保留一個自然班的學生。

二、本科生轉入
接收學生轉入的專業,須遵循以下原則:

1.根據學院各個專業的容量,確定2016年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為:資源勘查工程不超過35人,環境科學不超過35人。只接受2016級學生。
2.凡符合條件者,自愿報名申請轉專業。
3.申請者必須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原則上加權平均成績須達到原專業前50%,大學綜合英語(I70分(含)以上。
4.申請者應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以前的學習中受到過學校學業警示勸告和各種處分的學生將不予以考慮。學生干部、文藝和體育特長生優先考慮。
5.原專業與轉入專業課程差別較大,轉專業學生必須補修轉入專業已開設完成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程,地質專業需補修普通地質學、造巖礦物學、巖漿巖及變質巖、古生物學、測量學基礎等5門課程以及普通地質實習環節。學院將在暑假期間安排學生統一補修除測量學基礎外的理論課程,對原專業暑期實習不做要求,普通地質實習將于大二上學期安排補修。
6.轉專業轉入學生必須參加地學院組織的面試。
三、時間安排
1. 511517,學生進行轉專業申請。凡符合條件學生提交如下材料:
2附件三地球科學學院2016年本科生轉專業報名匯總表以學院為單位將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ceoceoyang@126.com;
3在學期間所有成績的成績單,要求加蓋紅章;同時提供專業排名表,要求輔導員簽字并加蓋紅章(一個專業一份即可)。
以上資料填寫完整后,請務必于517日上午1100前交至地球科學學院辦公室(地質樓1110,楊焜老師處),過期不再接受報名。
2518日至521日之間教學秘書及轉入班級輔導員對要轉入的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分類排隊。
3.初步定于522-528日之間(具體時間地點關注地學院網頁),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標準,對申請擬轉入專業的學生遴選、并進行面試,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并進行初審公示。
462日前地學院將申請轉入本院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及審批情況統計表、轉專業審批表送教務處復審備案。
其他事項由地球科學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四、本辦法解釋權在地球科學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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