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9〕8 號
為了保證實驗安全,保護實驗人員的健康,使實驗人員在教學、科研過程中免遭危害,實驗室需要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為加強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防護用品由專人采購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
第二條 安全防護用品的品種、規格和式樣,應當以符合工種安全要求為主,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第三條 根據各實驗室承擔實驗任務、安全管理得要求,按照不同需求及類型發放安全防護用品。
第四條 常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存放在易于取用場所,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損壞。
第五條 對因防護原因造成損壞的安全防護用品,可及時領取更換。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和發放應按流程進行,對不按規定發放或實驗時不按規定穿用防護用品的要進行教育和處理,對由此而造成傷亡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條 每個實驗室安全管理員要根據實驗內容等調整的情況,及時向學院或實驗室管理部門申請相關安全防護用品。
第八條 各實驗室安全管理員應定期檢查防護用具的完整及可使用情況,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供應。
地球科學學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