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發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校研究生的優良學風,提高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岳大力、陳冬霞
委員:邱楠生、王貴文、吳勝和、張枝煥、張強斌、楊明慧、黃志龍、陳書平、李美俊、蘆鴻娟、姚夢竹、宋立斌、李曉中、孔令運、陳相亦
二、 指標分配方案
學院依據學校下發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名額及比例,按研究生類別以及專業分配指標。
博士專業: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碩士專業:地質學、環境科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工程(學術型)、地質工程(專業型)
注:國際班按人數單獨分配名額(學術、專碩分開)
三、 評審指標體系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科學研究、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同時兼顧在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
1、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2014〕13號)》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2、綜合測評要求:碩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30%。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研究生,綜合測評排名可放寬至前50%。
3、在符合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博士: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當中,按第一作者發表文章的篇數及級別進行排名。按照國外SCI收錄、國內SCI收錄、EI收錄、中文核心期刊等的級別排名;級別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章的數量排名;文章級別和數量相同的情況下,考慮參加國際會議的等級、成績、綜合測評等。
碩士: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當中,優先推薦參加國際學科競賽并獲獎、以第一作者發表了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的文章、第一作者申請發明專利、第一作者取得軟件著作權的同學,其次綜合考慮研究生參加國際會議(親自參加并作口頭報告或作展版交流)、發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文章(取前三作者)、申請發明專利(取前三位作者)、申請軟件著作權(取前三位作者)、研究生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進而推選優秀學生。
4、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條件下企業實習報告優秀者優先考慮。
5、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所屬第一作者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6、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杜絕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不但取消其評選所有獎學金的資格,還按照學生手冊進行違紀處理。
四、 評審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委員會評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請,申請人須如實填寫《地球科學學院201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二),提交學習成績單,并附所有成果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時間截止到2015年10月11日,申請材料交至輔導員。
3、學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將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地球科學學院
2015年10月8日
附件一:地球科學學院201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二: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