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順利開展,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團委《科技創新管理辦法》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相關規定,我院特制定《地球科學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管理條例》。
一、本條例適用于所有掛靠在地球科學學院的科創項目。
二、學院下設地球科學學院科技創新評審專家組,專家組名單如下:
組長:陳冬霞;
副組長:周慶祥;
成員:?;ㄅ?、張琴、余一欣、王新偉;
三、學院下設地球科學學院科技創新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科技創新相關事務。
組長:周學智;
副組長:費葳葳、邢丹;
成員:王天、姚夢竹、張郢、郭錚、尚春江;
四、所有項目自立項成功當日起,項目負責人應保留科創項目的所有相關信息(包括立項時間、批準經費等)。
五、學院將定期召開科技創新工作相關會議,主要內容包括:科創申報宣講、科創中期檢查、結題、報賬管理等相關內容。會議具體召開時間提前在學院網站學生工作科技創新版塊及地學院科創QQ群上公布。所有科技創新相關會議,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負責人不能出席的團隊需提前安排組員出席會議;如未出席會議而影響科技創新的工作開展,將由項目組成員自行承擔。
六、科創立項、中期檢查、結題時上交的所有紙質和電子版材料必須嚴格以學院主頁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七、所有的信息發布、統計、核對工作將在學院網站學生工作科技創新版塊及地學院科創QQ群上公布,學生自行查看。未按學院相關通知及時上交有關項目材料而造成的損失,由該項目組成員自行承擔。
八、所有材料需指導教師填寫的部分均需項目指導教師親自手寫,他人代簽需得到指導教師同意。未經老師同意代簽材料者,一旦發現,學院將根據《學生手冊》有關規定給予一定處分。
十、所有掛靠在地球科學學院團委的科技創新項目結題工作統一采取上交結題支撐材料與學院答辯相結合的方式,并根據現場答辯表現與上交材料情況進行綜合評分,最終評選出院內科技創新一、二、三等獎榮譽稱號(所占比例分別為5%、10%、15%),獲獎團隊可推薦一人獲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科技創新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獲獎團隊的指導教師可以獲得“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榮譽稱號,國家級以及北京市級的科技創新項目還需參加學校的終審答辯。
十一、獲得校級科技創新一、二、三等獎的團隊將在綜合測評中給予一定獎勵,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一等獎團隊智育加分5分、二等獎加分4分、三等獎加分2分。(隊長加分所占權重為50%、剩下隊員均分剩余的50%)
本條例自2016年5月17日開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所有。
地球科學學院團委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