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學學院學生請假管理規定
1、學生請假必須遵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手冊》和校學工處、研工部相關規定,履行學校規定請假手續。
2、學生參加校外實習期間,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上課秩序,不得影響既定論文工作安排,一切以履行學生基本義務為第一前提。
3、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必須回校住宿,遵守宿舍相關管理規定,如有特殊情況,需通過家長同意,并簽訂安全責任認定書。
4、學生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1)本科生:學工處網站下載請假表格并如實寫明請假事由、時間,取得輔導員同意并簽字后(畢業設計階段還需導師簽字確認),經院黨委副書記周學智老師簽字確認后,方可至學工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按時銷假。
(2)研究生:學工處網站下載請假表格并如實寫明請假事由、時間,取得導師同意并簽字后由輔導員簽字確認,后經學院副院長岳大力老師簽字確認后,方可至學工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按時銷假。
5、學生請假期間,需與學校保持聯絡暢通,遵守相關出差制度。
6、學生因科研工作需要出差的,需辦理請假手續,返校后按時銷假。
7、學生在外實習期間因個人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學生本人承擔起后果。
注:本項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地球科學學院
地球科學學院
201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