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學學院黨委文件
地學院黨委〔2015〕6號
一、推薦的工作程序
1.學校教務系統中提取學生成績,按照學校11號文件推免排名計算辦法對各專業學生成績分別進行排序,并由學生本人簽名確認。
2.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組織協調全院推免工作,確定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工作小組名單見附件1。
3.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推免工作會,對各專業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上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在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
4.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接受學生對于推薦工作的申訴,名單見附件2。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高。
2.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身體健康。
4.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成績達到培養計劃要求。
5.所有課程正考成績合格,前三年必修課課程成績優良率達70%(含)以上。
三、推薦的辦法
1.推免類型。在推薦階段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留校限額。
2.推薦的專業。所有學生(不含第二學位)按照在讀專業推薦,推薦的研究生專業由接收單位確定。
3.推薦名額分配。國家重點學科及重點培育學科每個學科單獨增加2個名額,各專業根據人數按比例分配。名額分配見附件3。
4.排名辦法。根據綜合排名成績,按照專業排名,綜合排名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占70%,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占30%。
5.公示辦法。學院公示的人數為各專業分配的推免生數和每個專業推薦候補人選(地質工程2人,環境科學0人),公示信息包括: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排名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學校公示結束后,在教育部平臺公示的人數為分配給各學院的推免生數。
6.擬推免生遞補辦法。在校內公示期間,如有不合格的擬推免生,遞補順序為:本專業候補選人選、本院其它專業候補人選。
四、其它
1.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若在后續學習過程中出現不及格課程、畢業論文成績達不到良好者,取消推免資格。
2.推薦階段關于報名等工作的咨詢電話:010-89733337
五、附則
本辦法由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小組名單
2. 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名單
3. 地球科學學院2016年推免名額分配表
地球科學學院
2016年9月19日
附件1:
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曾濺輝
成 員:陳冬霞 岳大力 劉成林 鮮本忠李美俊 楊明慧 費葳葳 王宣赫
附件2:
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推薦階段申訴小組名單
組 長:王貴文
成 員:周學智 陳書平 高崗 尹秀英 余一欣 蘆鴻娟
附件3:
地球科學學院2016年推免名額分配表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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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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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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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學科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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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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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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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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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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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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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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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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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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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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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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