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團中央統一安排及團市委工作部署,根據學校團委要求,現將團支部召開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團員教育評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團員開展學習
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穿始終,堅持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組織團員特別是團干部一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管團治團的重要指示精神,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五四重要寄語精神和對廣大團員的重要要求,學習《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青發〔2024〕14號,以下簡稱《條例》),在此基礎上加強政策解讀和警示教育,引導團員深刻領會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全面從嚴管團治團的政治邏輯和工作邏輯,熟悉掌握團員義務和行為規則,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內化為日用而不覺的行為準則,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加強自我約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個模范、五個帶頭”。
二、聯系實際查找不足
團支部委員會要把學習貫徹團章和《條例》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組織團員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檢視問題、查擺不足。
一是對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共青團員提出的“做崇德向善、嚴守紀律的模范,帶頭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嚴格遵紀守法,嚴格履行團員義務”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對照團的紀律和團員義務,總結學習掌握情況,檢視自身紀律意識和日常行為。三是對照團員先進性作用發揮,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學習工作擺進去,實事求是進行自我剖析。
同時,團支部委員會要對團支部的紀律建設情況進行總結,并向全體團員報告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問題的改進落實情況。
三、規范召開組織生活會
根據團支部組織設置和團員人數,組織生活會一般以團支部團員大會形式召開,團支部書記、委員、其他團員逐個依次發言,交流體會、查找不足,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其他團員對其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團支部團員人數較多的,可以先以團小組為單位召開、團員逐一交流發言,再以團支部為單位進行總結,會上安排團支部書記、委員及團小組組長等發言。
鼓勵保留團籍的青年黨員參加團的組織生活會,在用黨的優良作風塑造青年方面發揮示范作用。
四、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和組織評定
堅持民主集中制,采取個人自評、團員互評和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同步開展年度團籍注冊。在團員大會上,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對團員進行民主測評。團支部委員會根據民主測評情況,結合團員日常表現,實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團員的建議評議等次,報上級團委批準,并向本人反饋。
確定評議等次,應注意防止“唯分數、唯票數”。評議結果作為年度團籍注冊、推薦優秀共青團員和團干部、推優入黨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團員數量應控制在參評團員人數的30%以內。對評議等次為基本合格的團員,應由團支部書記或上級團組織負責人進行談話、教育幫助。對評議等次為不合格的團員,團組織要對其進行教育幫助,限期改正,暫緩團籍注冊。處置不合格團員要嚴肅慎重、實事求是,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五、切實抓好改進提高
對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團員和青年的意見建議,團支部委員會要制定改進措施,團員要作出改進承諾。團支部委員會改進措施報上級團委備案,對改進敷衍應付、團員和青年不滿意的,上級團委要及時批評糾正。團支部要督促團員承諾踐諾。
組織生活會和團員教育評議開展時間為2025年3月2至2025年3月16日,依托“北京共青團”系統做好記錄。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地球科學學院委員會
2025年3月2日
附件:組織生活會基本流程
附件
組織生活會基本流程
一、參加范圍
全體共青團員(含2024年新發展團員)。
二、基本流程
在自學基礎上,團支部書記組織全體團員集體進行團紀學習教育,通報團支部委員會紀律建設情況,并向全體團員報告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查擺問題的改進落實情況;
團支部書記、委員、其他團員依次發言,報告個人學習團紀、遵守團紀情況,交流體會、查找不足,其他團員對其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開展民主評議;
具備條件的,可邀請上級團組織負責人或本級黨組織負責人(教師黨、團員等)進行點評;
重溫入團誓詞。
三、會議要求
組織生活會實到人數應不少于團支部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團員因故不能到會或流動團員較多的團支部,可采取網絡會議形式開展。具備條件的會場應規范懸掛團旗。
組織生活會可與主題團日等結合開展。鼓勵有條件的就近就便依托團員活動室、“青年之家”、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等陣地場所開展,增強現場感、儀式感、莊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