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院2018屆畢業生文明離校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給廣大畢業生提供一個文明、舒適、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訂此規定。
1.學生需嚴格遵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
2.學校正常教學期間,學生未經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學校,晚上必須回到學校學生公寓就寢,不得在外住宿。
3.學生若因公出差,三天及三天以內需持由導師本人簽字的相關證明,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三天以上,兩周以內需持由導師本人簽字的相關證明,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老師請假,并由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報學院辦公室備案;兩周及兩周以上,需持由導師本人簽字的相關證明,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老師請假,并由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報學校相關部門備案。
4.學校正常教學期間,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應持證明事前請假,三天及三天以內由輔導員批準,并報學院辦公室備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批準;一周及一周以上由學院報教務處經主管校長批準。如遇特殊情況需續假時,必須持證明事前請假,一律不得事后補假,否則以曠課論。
5.學校正常教學期間,禁止學生組織出游;節假日期間組織出游,需購買保險,且不可離開北京市境內。
6.學生禁止在宿舍內進行網絡游戲、打牌等娛樂活動;禁止飲酒;禁止大聲喧嘩、打擾他人休息;禁止聚眾賭博;禁止酗酒滋事。
如有學生違反上述條例,我院將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等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負責解釋。
地球科學學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