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接收2014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通知》的要求,結合地球科學學院情況,制定此復試細則,本細則試用本院接收2014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所有專業的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考生。
一、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名單
1.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季漢成
成 員:柳廣弟、劉洛夫、朱筱敏、漆家福、鐘寧寧、吳勝和、曾濺輝、
張強斌、謝慶賓、邱楠生
2.推免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小組
組長:季漢成
成員:蘆鴻娟、李力、費葳葳、崔卓、姜麗娜。
二、復試細則的公布時間、方式
公布時間:2013年9月17日
三、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
基本要求: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和學術作風,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祖國,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能勝任工作和學習任務。
學術型研究生業務要求:掌握所學專業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了解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的潛力,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本學科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探索。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聽說能力,能熟練地閱讀、理解和翻譯外文文獻。
專業型研究生業務要求:掌握所學專業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了解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具有從事工程技術研究的潛力,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本專業工程技術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創新型的設計和技術改造方案。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聽說能力,能熟練地閱讀、理解和翻譯外文文獻。
四、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相關通知的要求,按照接收推免生人數120%左右的比例差額復試。
五、復試組織:
將學院的本科畢業生按照報考情況分為學術組、專業學位組2個組進行復試,每個學科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
六、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程序包括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按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分類復試、提交復試材料等。
2.外校學生請于10月7日前向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提交材料(地質樓1110),經過審查,合格后,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3.所有推免生(含報名參加教輔和輔導員選拔的學生)必須參加學校安排的體檢,不參加體檢者不能被錄取。
4.復試、體檢時間安排:
(1)本校推免生復試、體檢安排:
復試時間:2013年9月24日下午2:30開始
復試地點:學術組:地質樓204;專業及輔導員組:地質樓206
體檢時間、地點:9月22日上午8:00;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醫院
(2)外校推免生復試、體檢安排:
復試時間:2013年10月8日下午2:30開始
復試地點:地質樓1105
體檢時間、地點:9月22日或10月8日(上午9點半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醫院
七、復試考核方式及要求
復試考核分為專業知識面試和英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二部分:
1.專業知識面試(100分)
主要考察學生的專業知識和靈活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2.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100分)
主要考察學生的發音、聽力、表達、專業詞匯和翻譯能力。
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復試小組所有成員當場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對考生復試的結果有明確意見,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并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所有復試材料(復試答卷和復試情況記錄等)不得更改并須妥善保存備查。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通過對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進行考核。資格審查小組參照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情況表現表,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
九、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方式
復試成績=專業知識面試成績 * 80% + 英語面試成績 * 20%
總成績=本科綜合測評成績 * 60% + 復試成績 * 40%
十、復試原則及錄取辦法
1.復試原則
①實行導師主導的學科復試小組集體決策制,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指導教師具有錄取與否的決定權。
②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④申請直博(入學直接取得博士學號)的保研學生需要與導師提前溝通,并提出申請,以便在面試時進行考察,按照學校“2014年直博生申請辦法”規定執行。
2.錄取辦法
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沒有導師接收的考生不予錄取。并參照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招生限制
1.每名導師最多可招收學術型推免生(校內)1-2人,專業學位推免生1-2人,總數不超過3人。對于招收外校推免生人數不作限制,如有導師接收了外校推免生,每年每位導師接受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總數不超過5名,招生總人數最多不超過8人。
2.直博生占導師2014年的招生指標。
3.申請攻讀專業碩士的考生必須承諾自愿服從學校實習基地的統一安排,并在2014年招收專業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的相應欄目中親筆簽名,不簽名者不能被錄取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十二、復試推免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不實行加分。
十二、推免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接受推免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 在接受推免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3.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電話:89733074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89733050
十三、其他
1.本細則由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其它未盡事宜由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地球科學學院
20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