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發揮榜樣示范引領作用,引導新時期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成才觀,根據中石大京就業〔2024〕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議小組組成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主管學生工作和教學工作的院領導;
組 員:學院團委書記、輔導員、學生代表。
二、指標分配方案
學院依據學校下發的優秀畢業生的名額及比例,按本科生、研究生基數分配指標,具體情況如下: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研究生名額14人,本科生名額8人;校級優秀畢業生研究生名額28人,本科生名額16人。
根據學校相關要求,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和校級優秀畢業生不得同時申報。
年級 |
專業 |
人數 |
北京市級 分配指標 |
校級 分配指標 |
博士 |
地質學 |
28 |
14 |
28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35 |
碩士 |
地質學 |
50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90 |
地質工程(專業型) |
81 |
本科 |
地質學 |
36 |
8 |
16 |
資源勘查工程 |
128 |
三、參評條件
1、本辦法所稱畢業生,是指符合國家招生規定,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生?!氨本┦袃炐惝厴I生”評選對象為校本部應屆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畢業生、外國留學生畢業生;“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對象為校本部、克拉瑪依校區應屆畢業生和外國留學生畢業生。
2、申請人提供的獲獎及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油氣資源與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文章需見刊發表)。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杜絕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不但取消其評選資格,同時按照學生手冊進行違紀處理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優秀畢業生,或已評為優秀畢業生的撤銷其榮譽稱號:
(1)畢業前有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行為;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畢業前有不及格科目;
(4)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5)有就業違約行為或有不良信用記錄;
(6)其他應當撤銷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情況。
四、評審指標體系
優秀畢業生的評定以畢業生的道德品質、日常表現、學習成績、綜合發展、科學研究為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理想,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能吃苦,肯奮斗,敢擔當,積極參加文體活動、社會實踐;熱愛勞動,樂于奉獻,熱心公益和志愿服務活動;熱愛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在校期間獲得過十佳大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研究生、優秀團員、科技創新先進個人、文體活動先進個人、優秀青年志愿者等榮譽稱號的應屆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3、勤奮好學,成績優異,實踐、創新能力強,在學術、科研、創新創業大賽、技能大賽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應屆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4、有正確的成才觀、職業觀、就業觀。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基層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5、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研究生,可優先考慮。
五、評審方式及程序
1、優秀畢業生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評議小組評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均可申請:
申請人須如實填寫《附件1:優秀畢業生審批表》(紙質版與電子版,其中紙質版為A4紙正反打印,手寫簽字,照片可采用張貼或彩印的方式,不可提交黑白打印版)、《附件2:北京市、校級優秀畢業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提交申請材料時間截止至2024年4月18日中午11:00,電子版材料發送至各自年級輔導員,紙質版材料交至地質樓1106輔導員辦公室。(過期提交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學院評議小組的組長負責組織全體組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選出擬獲獎畢業生。
4、擬獲獎畢業生名單將在院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報就業指導中心。
5、對優秀畢業生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院評議小組提出,評議小組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反饋。
注: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地球科學學院所有。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優秀畢業生審批表
附件2:北京市、校級優秀畢業生名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