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制是以教師為主導的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是引導全體學生積極主動發展的運行機制。其宗旨在于充分發揮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兩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努力發展學生個性特長,提高辦學水平。導師要用自己崇高的道德品質和精神境界去感染學生,言傳身教,盡職盡責,嚴以律己,為人師表。我院為了加強研究生學術指導以及職業生涯規劃,培養具有一定學術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人才隊伍,特制定導師制度如下:
一、導師職責
1、導師應樹立育人觀念,作學生的良師益友,悉心指導學生學業,幫助解決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導師應當明確相應專業的人才培養規格和人才培養目標,了解學校及院(系)的教學管理制度,熟悉教學計劃。 導師應認真學習學分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和學分制教學計劃。
3、每學期開始導師應作好學期工作計劃,認真實施。
4、導師應對學生進行業務學習指導,包括指導學生制訂課程學習計劃和選擇專業方向模塊課程;幫助學生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引導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積極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5、導師平時必須保證學生與自己的聯系暢通,定期與學生會面,對學生的學業,思想,生活,身心健康等各方面進行了解,關心學生,幫助學生,配合負責學生工作的同志, 解決學生思想,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6、每學期期末,導師對學生的學習情況作出評估意見。
二、實施細則
1、導師制度在研究生一至三年級施行。
2、聘任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講師和講師以上職稱資格的教師任導師。
3、導師和學生的組合實行雙向選樣和調劑相結合的原則,每位導師所指導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8--15人左右。
4、導師應至少每周一次與學生接觸,談心,重點針對學業上有困難或專業思想不穩定的學生做好引導上作、幫助學生及時解決學習中遇到的問題,或反映給任課教師,或將建議提交有關部門參考處理。
5、學生應主動與導師聯系,及時匯報學習情況,交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