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報賬工作,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團委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管理規定以及《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相關規定,我院特制定《地球科學學院科技創新報賬管理條例》。
一、本條例適用于所有掛靠單位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的國家級、北京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以及校級自主申報項目。
二、所有在研的北京市級及國家級項目每月報賬一次,實銷實報;校級自主申報項目每個項目報賬一次,報賬時間為項目正式結題后,具體見學院主頁學生工作科技創新版塊通知。所有花費需根據立項時的預算進行使用和報銷,嚴格控制總金額,未經科創指導老師同意不允許擅自改動預算及報賬。
三、國家級、北京市級報賬材料上交時間:每月第1個和第6個工作日8:30~11:00; 取款地點為地學院科技創新管理辦公室(地質樓1104);取款時間: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8:00~11:00取款。如遇特殊情況,地學院科技創新管理辦公室將提前在“地科科創”群內發布消息。
四、報賬具體要求:
(2)項目總預算表和當月報賬結算表樣本見附件一。
(3)可報發票內容:根據項目預算實際開展的消費發票有:樣品測試費,市內交通費,打印紙,筆,本,移動硬盤,U盤,預算中涉及到的調研火車票、車票(必須是往返的并且預算中需有差旅費方可報銷火車票),住宿費(必須是調研當地的,火車票與住宿發票二者匹配方可,不可單獨報銷),試劑(需具體到乙醇、正己烷等),儀器(需具體到打卡器、測速儀等等)以及一切在科技創新中實際產生的費用等。另所有產生的費用均需附上情況說明,寫明費用產生的時間、地點以及原因。單張發票總額應小于1000元,超過的需提前借支票。
注意:
a.報銷內容中涉及到化學試劑的要提前到科技處填寫單據,并附上實驗室開具的驗收證明,將二者一并拿好在上述規定時間和粘貼好的報銷發票一并上交。
b.所有儀器均要去國資處請購,把蓋章完畢的請購單一并拿好在上述規定時間和粘貼好的報銷發票一并上交(大額但不需請購的要經過國資處老師同意,注明不需請購)。
c.耗材如果是項目需要,報銷時必須一并上交對方單位提供的明確清單,粘貼于耗材發票之后(清單上的蓋章務必和發票加蓋的印章一致)
d.需報銷內容中涉及到樣品測試費的請一律提前到財務處借支票或者電匯。
發票格式:抬頭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內容具體到詳細物件(內容為辦公用品、耗材的發票均不能報銷),報銷的發票需是近3個月開具的。印章齊全,正面不允許人為涂改。
發票粘貼:所有發票按類別分類粘貼在總單上,每張發票背面要求填寫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組長名字,單次報銷發票少于5張的需指導老師在每張發票背面簽字。發票總粘貼單上需寫上項目全稱、組長名字、報銷總額、各類發票數量及金額,分別找指導老師和黨委副書記簽字。
(4)借支票及匯款:單張超過1000元的發票報銷需提前借支票(發票背后需指導老師和周學智老師簽字),具體流程如下。
a.與收款單位簽訂協議。
b.按財務要求填寫借支票(電匯)單據,并由院黨委副書記簽字,經手人為負責報銷輔導員簽字。
c.由收款單位開據的發票加蓋的印章必須與支票上收款方名稱一致。
d.記錄支票號,發票號,電匯往來號。
e.將正常報銷需上交的材料和借支票單一并上交給學院負責科技創新的輔導員。
五、校級自主申報項目報賬時間為項目中期檢查以及正式結題后,報賬需上交的材料與國家級項目一致;
本條例自2016年5月17日開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所有。
地球科學學院團委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