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以及黨員模范帶頭作用,為學院“一流學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組織生活是黨章中要求黨員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各支部及全體教職工黨員必須嚴格遵守此項條例。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院全體組織關系歸屬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的黨員。
第四條 考勤辦法
(一)全體黨員需嚴格按照學校及學院黨委相關組織生活安排部署參加組織生活,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各黨支部的考勤工作由黨支部書記主管,并由專人負責考勤登記、統計、上報學院黨委。
(三)各黨支部應于每月第一個星期四前匯總本月組織生活請假情況。請假個人填寫好請假審批表,教職工黨員需由黨支部書記簽字,學生黨員需由黨支部書記及輔導員簽字后,以支部為單位上交至學院黨委。
第五條 考勤工作要嚴格按規定執行,做到準確無誤,黨支部內每月均公布相應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勤結果將由學院計入個人年度考核中,請假超過三次(含三次)者取消本年度評優評獎資格。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委員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