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6〕4 號
(2011年第九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制定,2016年第十一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
一、地球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博士學位:
1
.在國外JCR三區及以上期刊發表1篇學術論文并被收錄(不含Open Journal期刊論文);
2
.在國外JCR四區期刊發表2篇學術論文并被收錄(不含Open Journal期刊論文);
3
.在SCI收錄期刊上至少發表3篇學術論文并被收錄,其中1篇發表在國外JCR四區。
二、地球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至少參加1次國際學術會議,并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可申請畢業。
三、本規定從2016級博士生開始執行,2016級以前學位論文未按期答辯的博士生可以參照執行,由地球科學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