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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學學院2013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13-10-15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結合20131011日研究生院下發《關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制定我院2013級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細則如下:
一、獎學金評定機構
1、學院成立2013級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
組長:季漢成
成員:柳廣弟、劉洛夫、陳冬霞、謝慶賓、蘆鴻娟、周學智、姚夢竹
2、由學院獎學金評定小組討論制定本實施細則,管理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評定過程及相關事宜。
二、獎學金評定資格與評定標準
1、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適用于2013級全日制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2、2013級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學術型碩士普通獎學金和專業型碩士普通獎學金,學術型碩士普通獎學金第一學年分為四級,其比例分別為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40%,四等獎10%;專業型碩士普通獎學金第一學年分為四級,其比例分別為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40%,四等獎10%。2013級第二-三學年獎學金標準按學生手冊及評定時相關規定執行。
3、20131018日之前檔案未轉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不享受獎學金。
4、錄取為全英語教學國際班的同學以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身份隨本專業參評。承擔助管、輔導員工作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兩年專職工作期間考核合格者,研究生正式注冊后第一年享受二等普通獎學金。
三、評定辦法
1、2013年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采用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分開評定的辦法,根據研工部分配獎學金名額,按照兩類碩士人數比例確定各級獎學金比例分配;
2、校內調劑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第一年只能享受三等或四等獎學金。
3、2013級普通獎學金評定優先順序為:推免生、報考第一志愿、校內調劑和校外調劑,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獎學金的人數應大于一等獎學金指標的50%,具體分配細則如下:
²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普通獎學金:
1)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獎學金的人數大于一等獎學金指標的50%,其中,校內推免生與校外推免生所占一等獎學金名額根據2013級錄取人數按比例分配;除享受一等獎學金的學生外,其余推免生享受二等獎學金;
2)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學生根據入學成績排名前后(不同專業分別計算)依次占用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獎學金的名額;
3)校內調劑錄取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只能享受三等獎學金或四等獎學金,根據入學成績(不同專業分別計算)排名前后依次占用三等、四等獎學金的名額;
4)校外調劑到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只能享受四等獎學金,但“985工程學校和“211工程學校畢業并符合研招辦給定條件的調劑生與第一志愿研究生一樣評定,不受此條限制。
²                全日制專業型碩士普通獎學金:
1)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獎學金。
2)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專業型碩士的學生根據入學成績排名前后(不同專業分別計算)依次占用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獎學金的名額;
3)校內調劑錄取的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只能享受三等獎學金或四等獎學金,根據入學成績(不同專業分別計算)排名前后依次占用三等、四等獎學金的名額;
4)校外調劑到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只能享受四等獎學金,但“985工程學校和“211工程學校畢業并符合研招辦給定條件的調劑生與第一志愿研究生一樣評定,不受此條限制。
4、第一學年普通獎學金排名以2013級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后的綜合成績高低為序;第二學年之后研究生普通獎學金根據研究生手冊中規定確定,考核合格者可享受普通獎學金。對于推免生,按本科期間三年綜合測評和復試成績加權后的綜合成績高低為序。
四、評定時間和公示制度
1、 第一學年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評定在研究生錄取結束時公示結果。
2、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小組審定評定成績,向學生公布初評結果,公示期限為三日。三日之內無異議則評定結果生效。若有異議,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小組將進行調查核實,若有調整,將調整結果反饋給異議人。
異議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小組反映異議,異議書必須署真實姓名,便于調查核實,否則,不予考慮。
3、本細則解釋權在學院獎學金評定小組。
地球科學學院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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