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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學學院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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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發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校研究生的優良學風,提高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劉鈺銘 王茹

            員:龐雄奇 邱楠生 吳勝和 曾聯波 黃志龍 鐘大康 楊明慧 陳書平 李美俊 劉成林 鮮本忠 姚夢竹 劉俊鑫 鮮國彥

            二、指標分配方案及獎勵標準

            學院依據學校下發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名額及比例,按研究生類別以及專業分配指標。

            博士專業: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碩士專業: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工程(專業型)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三、參評范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原則上參評國家獎學金一次。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2.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碩士畢業班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學生以及助管及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3.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爸辈┥卑凑詹┦可矸輩⑴c評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

            (5)超出學校規定基本學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四、評審指標體系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科學研究、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同時兼顧在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

            1、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和評選資格。

            2、綜合測評要求:碩士需符合兩年專業綜合測評平均分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當年專業綜合測評排名前30%。如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學科競賽、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的研究生,綜合測評排名可放寬至前50%。

            3、在符合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博士: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當中,按第一作者發表文章的篇數及級別進行排名。按照國外SCI收錄、國內SCI收錄、EI收錄、中文核心期刊等的級別排名;級別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章的數量排名;文章級別和數量相同的情況下,考慮參加國際會議的等級、成績、綜合測評等。

            碩士: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當中,優先推薦參加市級及以上學科競賽并獲獎、以第一作者發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的文章、第一作者申請發明專利、第一作者取得軟件著作權的同學,其次綜合考慮研究生參加國際會議(親自參加并作口頭報告或作展版交流)、發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級別文章(取前三作者)、申請發明專利(取前三位作者)、申請軟件著作權(取前三位作者)、研究生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進而推選優秀學生。

            4、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條件下企業實習報告優秀者優先考慮。

            5、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文章見刊發表且所屬第一作者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6、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杜絕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不但取消其評選所有獎學金的資格,還按照學生手冊進行違紀處理。

            五、評審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資格審核—委員會評選—公示確定的方式產生。

            2、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請:

            (1)登錄學生教育管理平臺(http://xgc.cup.edu.cn/Sys/)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9月30日-108。

            (2)申請人須如實填寫《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與電子版,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紙質版需雙面打印)、《附件2:2021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電子版)、《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電子版)、《附件4:地球科學學院2021年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信息匯總》(電子版),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時間截止至2021年10月11午11:30,申請材料交至1106輔導員辦公桌。(過期提交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學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將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注: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地球科學學院所有。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2021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附件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

                  附件4:地球科學學院2021年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信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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