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取會員會費相關事項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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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03-30
] 根據北京市教育工會關于下發《北京市教育工會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京教工發[2012]17號)。事業單位工會會員交納會費按職務工資、等級工資合計的0.5%,工資合計尾數不足10元不計算。
根據我校工資設定項目情況,會員會費月標準為:工資前兩項之和減去績減額后的0.5%,即(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減額)*0.5%,非在編工會會員會費收取標準根據自己部門情況參照在職教職工會費收取標準。
因我校2015年8月份進行了工資調整,經研究,2015年會費統一按2015年1月份標準,請各分會安排專人收取2015年度會員會費。
上交時間:4月6日、4月13日下午2點至5點;
上交地點:校財務處B220;聯系人:王萍;聯系電話:897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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