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勞動人事爭議兼職調解員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7-11-24  ]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為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將爭議隱患消除在萌芽中,經校工會研究,在各分工會設立勞動人事爭議兼職調解員,請各分工會至少推薦一名教職工代表作為兼職調解員,并于11月29日之前填寫附表并報送至校工會。
 
校工會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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