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獨生子女醫藥費補助名單公示 |
[
發布日期:2006-12-11
]
|
經計生辦與財務處協商,將獨生子女醫藥費報銷方式變為補助方式。 享受補助的條件: 1.獨生子女關系在本校; 2.獨生子女家長為本校在編教職工; 3.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 補助發放辦法: 1.補助金額:獨生子女240元/每人; 2.雙方都為本校職工的教職工把醫藥補助計入女方工資。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雙胞胎的教職工只發放一個子女的醫藥補助。 3.2006年獨生子女醫藥補助費計入2007年1月工資。 現將2006年獨生子女醫藥費報銷名單予以公布,公示期為2006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8日,如有意見可在公示期內與計生辦聯系:8973394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