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經院房屋交接事宜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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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9-04-16
] 各位老師:對老師們向工會反映的關于房屋交接安排的意見,我們跟有關方面溝通后答復以下:
1、關于付費時間:必須在5月10日前繳齊第二期房款,沒有按期繳齊的,從5月11日起計算違約金……
2、關于付費方式:在海經院可以直接刷銀聯卡繳費,在北京繳費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轉款帳號名稱:海南海經院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帳號:083922120100304159526,開戶行:光行明珠支行),不收支票。
3、不能按期到海南收房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不委托他人辦理的,可通過銀行轉款方式先將第二期房款在約定時間(5月3日至5月10日)內支付,以免發生違約問題,交接房屋手續與海經院協商確定時間。
4、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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